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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Ubike設置的初衷, 不單只是通勤, 也包含市政府想推動的觀光產業
(詳見官方網站 http://chcg.youbike.com.tw/cht/f212.php?nid=ecab660b2f97857bf1e85c1e1535b605
5/22正式上路,彰化火車站後站就有一站,讓遠道而來的旅客可以輕鬆實現2鐵(鐵路+鐵馬)輕旅行的夢想。)
既然包含了"輕旅行"的使用範圍, 也就不存在長時間騎乘的問題,
租不到車就應該跟市政府反應, 而不該怪罪已經租到車的使用者為何長時間使用
再來
八卦山大佛, 華陽公園, 這些地方也是彰化著名的景點(詳見上方官網連結)
縣政府也同意(並鼓勵)使用者騎到這些地方做參訪行程, 使用上更不存在不當使用或耗損問題
年耗損率等成本考量在巨大接了這個案子時也一定會精算進去, 賠錢的生意沒人做
如果Ubike不能騎上八卦山, 那彰師大寶山校區的學生"通勤"時是不是也不能使用了 ??
是不是以後Ubike的使用規範要加上一條"禁止行走坡度超過2%之道路"
不需要以道德的大帽子去扣在版大頭上
他又不是騎去殺人放火, 也不是故意騎offroad去破壞公物
說到底, 今天版大悠閒的騎車在彰化縣境內到處旅遊, 途中經過一些坡道流了點汗, 何罪之有??
角落影子 wrote:
小弟住彰化地區,偶爾...(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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