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viso wrote:
這就對了...整棟...(恕刪)
我覺得你的言論似乎 一再強調 私人地方有私人的辦法
話是這樣說沒錯 但是呢 再怎樣私人他還是有公眾一起使用的地方
今天版主雖然不是業主 但若是取得業主同意
向管委會申請 若是管委會依然不同意
那版主不就是啞巴 吃黃蓮
現今社會就是有很多人 以為所有權人會議大過天
管委會了不起 我個人擁有三個物業 也擔任過主任委員
很清楚明白到 規章制度訂再多 也要住戶或是使用者甩你
更何況這是辦公大樓 有時太多限制 只是造成在裡面使用的人不方便
通常制度訂再嚴 住戶不甩你 你會拿他一點辦法都沒有
勸導再勸導 溝通再溝通 到最後一堆制度變成廢話
今天只是一部腳踏車 在不影響大多數人進出前提之下
版主要進入這棟大樓 我相信不會引起太多反彈
例如前面有人提到 利用非上下班尖峰時間 在貨梯進出
這不也是一個好辦法 在現今世界各國強調環保的同時
腳踏車是一個非常環保的交通工具 版主上班的大樓
訂出這樣的規章制度 說實在話 實在是反其道而行
很多公眾建設(例如台北捷運) 原先也是禁止腳踏車進入
之後經過多方討論 也是做出部分開放
雖然不夠人性化 但是也是朝著世界潮流在走
今天若我是版主 我一定會去跟管委會做溝通
若是一樣這種老大心態 都是幾個那種廢話說一堆的人
粉多人聽不下去 就離開了 感覺上就是變成一言堂
(我參予過的我個人物業的會議就是如此)
因為現在有太多有管委會的地方
80%的住戶根本不太理會 到底在幹嘛
管委會永遠都在被罵 住戶大會根本沒人要去
不管哪一個會議通過的規章制度
到最後永遠也無法代表 多數人的心聲
到最後還不是自己管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