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買的事XTC SE 2007 藍銀色
我也是該做的功課都做了, 身高跟樓主一樣,所以也是跟老闆指名要17吋
最早是要買消光黑(比較好看),但是老闆說只剩19吋,但是藍銀色還有17吋
所以最後是買藍銀色,但是那家車行很奸詐,把車行的貼紙貼在尺寸的地方剛好遮住.
而我則是相信車行,加上二十幾年來第一次買車所以根本不知道沒有對照組,所以在還沒有發現之前就以為是17吋的車,我也是在洗車時覺得那個貼紙很醜所以把它撕下來,才發現是19吋的.當下也是把車遷到車行去理論.(大概兩個月後)老闆也是跟樓主光顧的店家老闆一模一樣,一派輕鬆說當初我也是同意要買19吋,所以店家已經見怪不怪,
有一套sop,我想沒有人買車帶錄音筆去錄音,所以在無法提出有利證據下,就當作吃虧上當,反正以後也不再光顧那家爛店
有了這次經驗我有一個心得提供大家參考
保證書上面請店家要註明尺寸(一般只有寫車架號碼),這樣才能當證明
或者是請他開立收據上面註明車款尺寸蓋店章
當然最簡單就是要檢查車架尺寸,不過有時候有人買新車會太興奮忘記查看
所以我相信樓主因該是碰到像我類似的情形
「可能我的國文不好
妳們可能誤會我意思
老闆的說法:他說當下有告知我 車子是19吋的 說我買17吋的比較符合
我聽到是這樣: 老闆說17吋的車子 我才跟老闆下訂單
而不是我為了貪小便宜去買這台車
這個說法是老闆自己說的
後來去找老闆理論 老闆跟我這樣說 那時候大約三四個月左右
我也找了跟我一起去看車的朋友 他也是聽到老闆是說17吋的車」
因為並沒有賣家的敘述,所以本案出現羅生門的情形,因此我才會寫說買方需負舉證責任,所以如果賣家於「交付」車輛時,已經告知樓主其為19吋車,且樓主同意受領,我想本案沒太大問題,樓主不應該再回店家要求換車。
今天大家討論問題並沒有雙方的對質及看到證物或者證人之陳述,只能單純從樓主之敘述加以提出看法,我所寫的就是我的看法。大家將心比心,試想如果自己是樓主,事實也是如他所述時,你會不會想要爭取自己應有之權利。如果是我,我應該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