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鐵飯團的車友, 也是這裡的常客, 常常會來此吸收前輩的經驗跟專業知識.
關於你提及可能是我們車隊的車友, 在活動進行中, 有推擠到你的朋友,
這件事, 我們網站也很重視, 也一樣在討論跟檢討, 目前還不清楚實際情況是如何發生的,
也很抱歉讓大家因此事, 在此激烈討論. 深感過意不去.
總之, 姑且不論誰對誰錯, 事情發生了, 可能是我們車隊車友造成的, 因而讓你的朋友感覺不舒服,
這絕對不是我們願意見到的, 也違背了我們車隊 [為幸福~健康~快樂而騎] 的宗旨,
我也願意藉此機會, 並被授權, 代表鐵飯團車隊, 跟你的朋友致歉.
也希望他千萬不要因為此事, 而減低了對騎車的樂趣.
謝謝大家正反面的見解, 跟這麼健康的討論, 我們車隊成員會虛心接受批評跟內部自我鞭策,
希望因為自我的約束跟大家互相的勉勵, 提醒, 可以讓台灣這騎車的環境, 會因我們的加入跟關心, 而變的更好.
謝謝大家給我們一個這麼好的學習, 討論跟反省的機會. 讓我們車隊在未來單車活動中, 能因此更謹言慎行.
為台灣快樂的單車環境, 盡一份力. 也期盼在未來各項單車活動中, 能跟大家一起快樂的參與.
如果我們有什麼需改進的, 歡迎這裡的前輩能多指教. 謝謝!
ampel wrote:
之所以不能騎過班...(恕刪)
斑馬線是用來規範行人跨越馬路時要走的區段, 汽機車如前進方向不同, 一定會壓到,
路口迴轉也會壓到. 但如果與行人方向相同, 照理如說不應該壓斑馬線前進.
但自行車如果前進方向與行人相同, 又自行車通常會比汽機車更靠右邊前進,
所以自行車較可能壓斑馬線前進.
如果考慮路權, 自行車壓斑馬線前進, 就會影響行人的使用.
但自行車在路上的路權畫分不清時, 對自行車壓斑馬線前進的行為罰款, 我認為不合理.
除非像高雄市區的許多路口, 有在斑馬線靠路口內側規畫自行車專用道, 上述的罰則才合理.
自行車跟行人一樣, 在路上都是屬於較弱勢的使用者,
我想政府應該優先設置好行人專用道與自行車專用道, 並且處罰不當佔用者,
而不是在規劃不完善的情況, 就於搬出處罰辦法.
就像拿未檢驗過關的測速器, 急於處罰超速者, 完全忽略應有公平正義.
吉柏 wrote:
Victor兄你好,我是鐵飯團車隊的一員
...(恕刪)
這樣的態度令人欣賞..也讓人看到了單車社會的未來...
車隊的成員在活動那天當下或許情緒激昂...或許真當成比賽的衝刺...
不管如何..激情過後...如果都肯用這樣積極的態度面對..檢討改進...正面的力量會越來越多的!!...
不要再說什麼:難道你一輩子都沒違規..沒闖過紅燈等等這類鑽牛角尖的話...
對情況的改善是沒有幫助的..
當初開這個版..是真的對這樣的情形感到失望..不想再視而不見....
對那些守規矩的車友...還有其他交通工具的路權...是不是相對的不公平呢??...
如果家長帶著小孩認真的跟他們說:走..今天我們可以創金氏世界紀錄喔....
如果有車友帶著家人或男女朋友跟他們說:你看..騎單車其實是很安全的....
...只能說..我們都做了最壞的示範...
如果讓看到這篇po文的人..都可以正視這樣的現象..相信情況會慢慢改善的....
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