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可以!
但要立法以公權力強制....
個人覺得沒必要~~
每個騎乘單車的環境大不同,騎乘單車的速度也不相同....
所謂危險程度也就不盡相同了!
要立法統一規範,個人覺得太OVER了!!
要環島,騎乘路線多為一般道路,有機車,有汽車,有卡車.....
不戴安全帽,危險加成!!
龜速悠遊沒機車,沒汽車,沒卡車的自行車專屬車道~~
要講摔車可能造成的傷害,手腳絕對佔高比例!!
玩極限單車運動的,光是半罩式安全帽也是不夠的~
當事人自然會依實際需要配戴身體與四肢的護具...
個人造業個人擔,個人神主牌個人背~~
需不需要佩戴安全帽,讓當事人依實際情況自行決定!
真要立法保障騎乘單車,降低危險與傷害.....
絕對不只安全帽一項!!
例如騎乘單車的最高行車速度!
大家都知道,騎越快,發生意外時摔越慘,立法限速要不要?
例如騎乘單車時要不要立法禁止飲食,講手機~
邊騎邊喝水的也大有人在,單手騎乘,仰頭喝水.....你說危險不危險?
立法禁止要不要?
很多事不覺得需要一昧的要求要立法規範......
單車騎乘方式,地點,路況,危險與傷害機率值實在有太多變數了!!
推廣!釋放出佩戴安全帽與否的優缺點~~
傳遞頭/腦部創傷可能造成的影響層面......
然後,讓人自行依需要決定既可!!
我不反對騎乘單車佩戴安全帽~~
但我主張依實際騎乘方式,路況等等,讓車主以自由意志決定自己的人身安全!!
如要立法規範佩戴安全帽!!
我更希望單車第三強制責任險投保制度上路.....
⚠ 騎機車很討厭莫名其妙被狗追著吠,甚至被狗咬!我不能打那些狗自保,因為那些狗有人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