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烈建議競速者退出台北縣市河濱腳踏車道還休閒車道一個優閒

其實老手及真騎快的車友,是很少碰單車道!
台北單車道有好幾種炸彈,第一種是車隊型,人多勢眾,感覺像跑計時賽.第二種是旁若無人型:老人與小孩居多,但因為他們是老人與小孩,接近他們本來就要減速.第三種是國高中的青少年,不是車後設火箭筒,就是放手瘋狂騎.
秋水 wrote:
其實競速者、喜歡抽車...(恕刪)


不..你錯了..

河濱一堆這種人..

像有一次去騎舊草嶺隧道,隧道內真的不寬,有時遇到實在走很出來的行人,我老公就會騎到他旁邊拍拍對方肩膀說,走裡面一點比較安全喔.
沒想到有組併排四排走的最外側中年人,在被我老公拍拍肩膀說了走裡面一點安全點之後,竟然回了一句,你騎慢點比較安全.後來還在隧道裡面罵騎腳踏車了不起,瘋子甚麼的.要不是我老公車上載著小孩,差點下去打架.
拜託,四個人併排,根本已經到對向車道了,我們還客客氣氣的請你靠邊點,還是一樣遇到這種沒水準的人.腳踏車再慢,也慢不過在隧道裡面散步的人吧!

所以我覺得光是車速根本不能代表甚麼,人懂不懂得自重跟尊重對方才是重點.
看了半天回文,Y砲偶只有一個結論:

台北真他X的不是個能住人的地方!
騎太快會嚇到騎的慢的,退出自行車道
小孩、慢速者檔到飆速的,退出自行車道
家畜、家禽會阻礙交通甚至造成別人的遺憾,退出自行車道
步行的,在河道做復健的,自己危險還會檔到別人,退出自行車道
從此自行車道(no, no, no, 是胡說八道,因只准用嘴騎車、走路、做復健、溜小孩及家禽、家畜)不再有糾紛,也可繼續在馬路上畫兩條線圍出自行車道,明年預計可畫到200000公里,大家不再吵架,不會有擦撞,不會有糾紛。



可謂世界大同
我想樓主的問題應該沒有"絕對速度"的問題, 如果兩個肉腳小朋友騎10KM/HR, 在車道上"競速", 應該自已就滿危險了吧, 更何況對別人...呵呵..不過..競速者應該對路上行人有點危險..不管是對騎快騎慢者..或是在路上發呆的人

有的人騎到20km/hr就覺得快了, 但有人這個速度來講只是"優閒"的程度呢..

騎快車的在沒把握的路段還是狂飆而過是怎樣..

喜歡優閒的在路上逛大街的不乖乖靠邊騎的呢..

什麼路權, 在台北不是行人最大嗎??

我也覺得, 不懂得互相尊重是最大的問題, 如果大家在車道上"休閒"時, 不能把"不對別人造成不便或傷害"放在心上, 再多的規定也是無用..

記得以前在國外的公園運動, 有的人騎車, 有的人溜直排輪, 有的人快, 有的人慢, 但有人要超車的話, 都會告訴前面的人, "from your right" 或是 "from your left", 但我覺得大家都好客氣, 都好怕擋到後面, 趕快慢下靠邊保持直線前進, 讓後面快點超車。

在河濱不一樣, 有時, 想要騎快一點, 想要超車, 前面明明龜速的車就跟你一起加速..是怎樣..

就像在高速公路上的開車的時候一樣, 哇哩..

還有一點我覺得很讚, 如果騎快車或溜車排溜很快的, 有點沒法說停就停, 真的要撞到人的時候, 他們會"自我了斷", 就是自已閃到路面外, 摔個狗吃屎或是怎樣。
如果你沒把握騎太怪不會撞到人..又不想事到臨頭自我了斷的話, 那就在不佳路段放慢速度囉..

另外, 我覺得, 應該有有腳踏車巡警在車道上巡邏, 在國外有看過溜直排輪, 也有騎腳踏車的..難免會有人摔車或是跌倒..他們都帶著無線電可以很快的找人來幫忙..也可以保護市民..不然, 01也可以來組個巡邏隊..

~~胡說八道一通~~不要揙我~~


我們是傘兵, 被包圍是意料中的事....老喬..
騎快騎慢.....是不要緊的!!
重點是要是保持安全!!
不然發生事故.....只好請警察杯杯處理囉!
會不會撞車 車速是其中之一 但最多的是 邊騎邊看風景騎到對面車道去... 尤其是小孩 或是 併排騎車 邊看旁邊車有交談 而時左時右
不知為啥看見"強烈"這兩個字就讓我想起
軍官與魔鬼(A Few Good Men)的電影對白


"I strenuously object".
"我強烈反對"

Is that how it works?
那有什麼用?

Hm? "Objection." "Overruled."

"Oh, no, no, no. No, I STRENUOUSLY object."

"Oh. Well, if you strenuously object then I should take some time to reconsider."
這種文章 算是月經文了 別再發了 無聊 而且只會引起網戰
自我本位 不嫌太重了嗎 自行車道本來就危險 了解這點之後
就別再去自行車道騎車不就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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