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tle0531 wrote:是找到手機後警察要求...(恕刪) 手機找到了人也抓到了到手的業績還不要刑法第 337 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500元以下罰金留下一條前科,對有些人來說是毀了一生的前途不願一條微罪毀人一生,那警察也是佛心來著
米米與東東 wrote:手機找到了人也抓到了...(恕刪) 這樣解釋也還蠻說的通的...或許警察只是想放他一馬叫我泰德 wrote:甚麼樣才是"對"的?甚麼樣才是"正確的個性"? 叫我泰德 wrote:車跟手機是不一樣的車子上面不會有資料. 叫我泰德 wrote:對不起,我的言論太誇張了嚇到您是嗎?請您告訴我該如何做個符合這個世界標準的小孩以至於能符合大家的期待? 另外給泰德先生我勸你不要再回嘴或是頂嘴了或許我用更嚴重的狡辯兩個字來形容基本上我也覺得你很多觀念有偏差是該糾正一下什麼是對的,這很難界定但是手機掉了就像 失心風一樣,還對人性失望這很明顯是錯的手機有資料,車也有車籍資料單車車架有資料,機車有引擎號碼,汽車有車體號碼與引擎號碼(部分沒有)你手機掉了,盒子掉了,那你什麼蛋都沒有(還好你盒子還在)機車掉了,汽車掉了,監理資料都找的到相關的號碼若是討論手機裡面有什麼重要的個資我想你不用太擔心基本上頂多是有效電話距離有效個資還有一段距離你也不用擔心洩露個資的問題至於什麼是世界標準的小孩我想從【家教】這兩個字談起如果你家教好的話,版上的這些回應就不會是這樣大家其實不會對你有什麼期待你找不找的到手機,大家也不會有什麼期待唯一對你會有期待的,就是你的父母他們對你的家教有多好,對你的期待就會有多好對了如果我現在檢到你的手機你覺得我會不會還給你?或是說如果有版友看檢到你的手機剛好也看到這篇文章他會不會還你?我是不會還,我也不敢還,因為照你的思微邏輯可能檢到的人還會被你咬一口
我只能說弄掉了手機,能再失而復得,那是運氣好;從此音訊全無、天人永隔,這叫做正常!不是每個撿到手機的人都會出現在小惡魔上,建議你順便去PTT、巴哈姆特、露天拍賣......,所有人多的地方都PO上一篇如果這樣就對人性失望,那人生還有很多地方可以帶給你更大的失望....現在的社會,人心不古,沒人在跟你講良心的,找黑心的還比較容易點!弄丟手機,會難過是人之常情,尤其是一支這麼具有紀念價值的手機。只是版主你的反應太OVER了,沒必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報警用處應該不大~~也許可以上網找找~~有不少阿呆小偷會把偷來的東西上網賣掉~撿到應該也是吧~~~還有可以再多去騎那裡看看~~搞不好撿到的人突然有了善心又丟回去了~(雖然机率超小)"以我的經驗~~在台北東西不見從來沒再出現過~_~"(因為根本是被偷了)有兩次都是在大安森林公園的攝影机下面~_~"....(xxx)在台南~高雄~東西不見可以拿的回來的机會高些~p.s 這陣子越來越覺得01真的是個打嘴炮的好地方~_~"真是什麼人都有~~力害~
人性???我看不到這件事情值得探討人性頂多就是教育和修養吧東西丟了,不是先反省自我的缺失卻是來這邊討論人性本末倒置吧你為何不想想你的手機有可能讓自行車道上的車友們摔車在自行車道上大吼大叫也可能嚇到車友,妨礙安寧騎車掉手機的你應該不是第一個可是在這邊說自己手機資料很貴重 撿到的人沒人性的 你搞不好是第一個最後只能提醒你,出門運動,遊玩,貴重物品請放在家裡如果要隨身攜帶,請自行保管妥善,以免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