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標買車 得標後賣主說車賣別人了 還被賞了負評 這到底是誰的錯? ( 已經結案 )

我覺得買賣雙方在處理上都有瑕疵

就PM的回覆內容來看,買家似乎也知道賣家在別處也在賣同件物品

即然知道除了你以外,也有可能會被別處的買家給買走

下標的當下,為何不"立刻"跟賣家聯絡? (醜一)

還等到隔天中天,由賣家主動詢問交貨事宜

聯絡上了,即沒留個聯絡電話,又約三天後看貨

留下這些不確定因素給賣家 (醜二)

東西被別人買走,我覺得剛好而以


就賣家而言,我不知道露天和01哪邊的買家先下標購買

如果時間點接近

是我的話,一定會告知兩個不同賣場有意願購買的買家

別的賣場已有買家下標購買,要購買、看車的要快

讓兩個有意願購買的買家都有心理準備

而不是等到車子賣掉了,才跟另一個買家說「車子已賣掉了」

這樣是很糟的,爛透了


即然雙方在處理上都各有瑕疵

買賣不成仁義在

你給我負評,我也給你負評

不是剛好而以嗎?

請問是確定要購買嗎?

樓主表示:
"下標 = 契約成立,確定購買"

那請問樓主既然確定要購買
怎麼解釋下面這些部份:
1. 無法以電話聯絡
2. 要先驗車 (要驗車就不是100%要購買了,而是"看滿意才買")

所以,真的是100%要購買?
還是也是要現場看看才決定要不要買 ?


-------------

反過來講,你下標了(即確定要購買)
但假設到了交易現場發現車子舊又爛跟照片完全不一樣
可是又已經下標了 (下標 = 100%要購買)
照法律規定,你還是要乖乖付錢購買唷

否則等同棄標

-------------

所以為甚麼沒看車就敢下標?
下標的同時 = 確定購買 = 失去"先看車再決定買不買"的權利

可是你卻又要驗車?
你到底是要不要買?

人家也是會怕怕的

sampo1108 wrote:
你高興就好,真的.....(恕刪)


我只是用這個實例,依照你的淺規則
把角色對換,賣家變買家
同樣的方式,變奧客???

好複雜的人生阿

這種小錢就在玩淺規則
價高一點,不就要賭身家???
我個人是覺得如果賣家回的夠有誠意的話,我就不會想給負評。

而如果我買東西發現賣的人有負評,但只要不多的話,我會去看負評的原因,如果只是交付太慢之類的話,我是覺得可以寬心下標的,也有時中間的評價反而比較有參考價值。所以我覺得樓主被給這種負評,不用太在意,像這種聯絡方面的事本來就該互相體諒,畢竟不是每個人都閒閒沒事做隨時都能給回復的,我還有曾經下標後要一周賣方才回應我的...

至於各種相關的道義、責任方面的問題,看看政府、民代、企業、選民、網民...等,就可以知道不負責任在現今臺灣的社會上是一種常態,只能怪過去的教育惡性循環到現在吧...
好奇怪啊
買家得標後賣家不賣,這就是違約
違約卻不能給負評?
已經有明確的交易規則了還要來個潛規則
潛規則是依照賣家自己的規則嗎?
我也賣二手物品,也曾放多個賣場
如果有人得標了,不就應該趕快把另一個賣場關掉?
這是信用的問題
為什麼有賣家認為違反信用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還鄉愿的認為不應該給人負評
那評價有何用處?信用又有何意義
只要把東西賣出去就什麼都可以了嗎?
難怪也很多買家下標後才問問題
然後隨意棄標
好多人喜歡預設立場.........

難道你買二手車先給錢再驗車???

事實是買家已得標並留言告知隔日會致電約交易時間地點,賣家賣給別的賣家,因賣家違約在先,買家當然給予負評,因而得到賣家報復性負評。


血鬼 wrote:
我只是用這個實例,依...(恕刪)

我說過你高興就好,每人認知不同,我也幫不了你
對於下標成功的買家,賣家所需負出貨之義務及相關條件,
市集規範根本就沒寫到。
同樣對於買家的付款義務也是完全沒有敘述,
只有提到"買方和賣方必須對交易之履行負完全的責任",
但對於"交易"一詞,也沒有一個完整的定義。
也就是說網站只提供一個訊息傳遞的平台,
交易內容與條件還是得由買賣雙方自行去談,
網站撇得一乾二淨。

換而言之,
賣家在市集刊登拍賣商品究竟是 "要約" 還是 "要約之引誘",
可能要打民事訴訟才有辦法判定,
不見得大家用一般的觀念去思考就一定是對的。

再來,
就算賣家刊登是表示要約的意思,
買家下標表示契約成立。
但現在車也賣掉了賣家就是無法出貨,
買家要如何舉證自己因交易失敗賣家毀約而承受"合理的實質損失"?
就算真的能舉證,
要如何跟賣家求償?
一般購物網站還有商譽的問題,
規則寫的也比較清楚,
可以要求作完整的服務。
個人的賣家難道要為了5000元跟他上法庭打官司嗎?

以上不是要姑息不良賣家(或買家),
只是單純反映幾位網友提到法律高於情理的論點。
因為現實就是拍賣購物要靠法律解決糾紛,實在是太難了。
這是整個網拍生態及環境的問題!
我自己經營網拍五百多個評價,
深深的覺得與其講什麼是非對錯,
不如放寬心胸比較重要。

討論到底買家負評給得太快,
還是賣家沒辦法出貨還給負評太超過。
個人覺得沒什麼意義。
在買賣雙方都沒有保障的情況下,
大家本來只能自己多小心。

樓主這邊已經跟站務申訴,
我覺得是最實際的做法,
如果站務判斷賣家做法不當,
自然會停權並將負評取消。
如果有什麼結果,
也希望樓主能再與大家分享。
負評不是只能違反規則才能給的,只要買家故意拖延付款,或是態度消極都是可以給予負評,還有問與答不是裝飾用的,為什麼買家不先在問與答詢問面交事情,反而先下標然後等賣家主動詢問才說星期日面交,整個交易時間就會這樣被買家拖了4天

個人認為信用重要,但誠意也重要,一個沒信用一個沒誠意,互給負評剛好
peggy3612 wrote:
大姐在01待了也算不短的時間,沒想到今天會遇上這種事...真是越想越生氣

啟稟大姐
誠信這二字已經跟路上的紅綠燈一樣,僅供參考.

送給peggy大姐的 唱唱歌;寬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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