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日下午走五股往八里的自行車道, 人當然會很多, 不過我遇到了一個情況......
有一對年輕夫妻帶著正在學步的小 Baby 走在自行車道上,這小 Baby 雙手扶在手推車的前方橫桿上,顛顛簸簸的向前學走路,這對夫妻則是跟在後方完全放手讓小 Baby 自行走,當我行經過時,減速並說了一聲「危險啊!」 (因為我怕小 Baby 走路重心不穩時,會跟我擦撞!),經過後,聽見那位年輕父親回了我一聲「騎慢一點就好了嗎!」..... (X..真想下來跟他理論!)
1. 我不解的是自行車道上來往人車這麼多,為什麼放心讓這麼小的小 Baby 自己走在這路上?為什麼不帶他在旁邊的草地上不是比較安全嗎?
2. 即使我騎的再慢,也不能保證來往的自行車騎士們都騎的很慢,萬一撞到小 Baby,或是被小 Baby 撞到,那到底該算誰的呢?
3. 自行車道的定義為何?非假日經常可見到機車橫行,假日又是人滿為患,這真的是自行車道嗎?好像該管的人也沒想過要管這事!
但是,我覺得那對年輕夫妻可能住在深山上,不管電視、報紙、廣播都常常在報導北縣自行車道的事故,怎麼還會放心把心愛的小朋友任其在自行車道上學行走.....
自行車道在北縣市的確路權是行人>自行車,但是不代表可以無限上綱,明明有步道的路段,幹嘛沒事走在自行車道上跟自行車搶路,這就像機車騎在快車道上是一樣的!除了危險,還是危險....
尊重生命,就是要想辦法不讓自己處在危險的環境中,像這個例子,即使每個都像開版大這麼nice還喊一下,也難保後面的不會因為剛好在聊天而沒注意然後追撞上去!
還是一樣,不管大家怎麼討論,做官的,總是不會注意到這一塊,然後這種情況每天上演,01也每天都看的到,見怪不怪了XD
有朋友跟我說,01上面太亂了,罵來罵去看的都反胃!我說,這樣才好啊!如果你參與其中,你的印象就深刻,當然你吵的,當你遇到時,你的腦袋就會告訴你甚麼可以做,甚麼不能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