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 星期日 11:00 左右,有經過關渡自行車到的車友,應該都有遇到,有人在自行車道上拍片。在此強烈譴責製作單位,為何不在旁邊寬闊的馬路上拍片,偏偏選擇人潮眾多的假日,在自行車道上拍?你們不但佔據車道,地上的電線,三角架,反光板,更差點造成許多車友摔車!難道你們不知道,在自行車道上拍片也是要備案,經過申請核准的嗎?
Frank Wu0953 wrote:6/7 星期日 11...(恕刪) 拍片不是罪~罪可惡的是在假日人潮多時拍...不過正常的單位應該都會避開人潮吧!!拍片時人來人往的拍一些不相關的人進去~錄一些不相關的聲音....只能說這個單位是....(自己加形容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