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自行車道被人撞相關事宜(文多)

事情是這樣子的

上個禮拜六,我朋友(之後簡稱A)獨自一人去八里那邊的自行車道騎車

然而事情就發生在那一煞那間.....一個少年(之後簡稱B)從旁邊突然衝了出來

我朋友看到了..也閃過了..但是說時遲那時快...那個B..迅速的折返往回衝

之後A..就被他撞翻了..頭也流血..身上多處擦傷

而車況損傷方面..除了擦傷外兩顆輪框都歪了..

之後旁人有幫忙叫救護車..也有叫警察..A就問B說為何突然衝出來

B說他為了撿MP3..所以才會突然衝出去的..之後B爸媽出現了..

一開始B就一直說我撞到他了我撞到他了...

談了談之後..說願意付醫藥費和賠償8K..重點來了...

A的車輪估價兩顆12K..加上醫藥費700...A跟他們說9K+700醫藥費

對方爸媽死不肯..講了講之後...A堅持9K+700..但對方堅持就是不肯

之後就進警局了..一開始筆錄上B已經寫了為了撿MP3而衝入車道而撞到A

但之後就一直講說是A撞到他的..(應該是B爸媽叫他這樣講的)

之後就說要告A..A也就說要告來告吧..誰輸誰贏不知道

想請問的是..今天的責任歸屬到底是如何..相對的法律責任該如何釐清

今天B未滿18..且是發當時其爸媽不在..再加上B的筆錄以呈述了事實..

之後再堅持說A撞他是否有效..而A是否會有敗訴機會..

A要求9.7K我覺得並不過份..且突然衝出來再折返在利害的人也沒辦法閃吧

請各位前輩們幫忙解惑一下..感恩
上法院的話受傷的那一方是有利的,調解不成的話就告他"過失傷害","以刑逼民",要嘛就是合解,
要嘛就是留下過失傷害的前科記錄+民事賠償!
未滿18對方的父母還是要負責押!!

告下去就對了

享受騎車每分每秒的樂趣
光靠你口述的部分,很多無法判定的,所以想請教.

1.他突然衝出來,是從哪衝出來.(衝出來的地方是否有遮蔽物?也就是說視野是否良好?)

2.他衝出來是為了撿MP3,那他折返是為了什麼?怎麼折返的?是怎麼折返的?(迴轉?)

3.他衝出來撿MP3但是沒撞到人,是折返時撞到人,筆錄寫衝出來的原因做什麼?

4.除了你以外還有其他證人否?

5.他的筆錄簽名沒?就算簽名了他未滿18歲,沒成人陪伴的情況下筆錄可能無效.

6.你和你朋友當時的車速?(按照車子所受的傷害因該不太難算出)

7.是否有驗傷報告?(小傷要告對方過失傷害不太容易)

這種事如果上了法院,

法官(未必會到法官那)會先依照證人的說詞看看B是否有疏失.

如果確定了B有疏失,再來就要看你的朋友是否有可避免而沒有避免的疏失(這個就牽扯到行車速度和當時的視野了)

如果確認你的朋友沒有疏失,法官就會判B賠你的朋友.

如果認定你的朋友也有疏失,就會按照比例原則來判賠.(如果你朋友的疏失大於B,就不見得會判B賠了)
有些人怎麼就是這麼莫名其妙

小孩是不是撞到人....是

是不是造成被害人的身體跟財產上的損失....是

那不就道歉賠錢了事就好了嗎?

硬是要賭那口氣...何必勒
真的要告?
好吧
程序大概是這樣
首先做完筆錄後(最重要的當時兩方行車路線圖)
然後調筆錄 送車輛事故委員會 鑑定(好像是1500元)
鑑定時間大概是兩星期到一個月
鑑定出來結果對自己有利的話
那就申請調解委員會調解
在這期間,準備好受傷診斷證明等等(要一定等級以上之區域醫院 開所謂的甲種或乙種證明,反正跟醫生說打官司要用的),還有因受傷導致工作不便等等的損失,最好再去看一下精神科,哭訴你因車禍導致心神不穩定 恐慌等等,導致你精神耗弱
接下來調解不成
就上法院提告
提告後 大概一個月後 會接到檢察官傳票 到偵查庭問話
檢察官會問你們是否要和解
如果還搞不定
那麼大概過三個月後 會收到簡易法庭宣判(這是小事,通常不會開庭就直接判)
在簡易法庭宣判之前 ,都可和解
一旦宣判下來
9成9的被告都不會跟你和解了
接下來就好玩了
萬一被告或你輸
當然要提起上訴
提起上訴後 大概又要三個月
二審就會開庭
當然會被法官唸一下 這種小事 也在浪費資源等等
接下來被告當然提出各種異議反駁 你的論點
被告可要求 堪驗現場模擬
並要求法院再次送台灣省車輛事故委員會鑑定
並且舉證你的缺失
這一搞下來
又過了三個月
接下來是二審宣判(到此就不得上訴了)
被告不服 可提非常上訴(坦白說 就是拖時間)
這樣又可多拖一個月
等到上訴被駁回
就可提出民事附帶賠賞
這就有的等了
通常一年後 才會宣判
對方一樣可提上訴 再拖一下時間
算一下
從你告對方 到拿到錢 大概二年半到三年
假如你一定打的贏的話
這些俗事
可請律師代勞
一般一審 是5萬元
二審又加5萬
打贏的話 可向對方要律師費
你朋友告他如果是為了爽出口氣
那就告吧
否則當初8k和解 最好接受
因為後續上法院 寫狀子等等等 那些付出(想想看 你要跑法院幾次? 還要搞那些煩死人的狀子,而且搞不好對方也會拜託民代,你的鄰里長等等 打電話來跟你溝通諸如之類的,讓你不勝其擾)
絕對超過這8k..............
坦白說
這真的是小事....
而且你不一定會全勝
光是交通法規中的" 應注意而未能注意" 法官就有很大的解釋空間..
(對方未滿18歲,搞不好品學兼優, 只因賠償金差了1700元就被告上法院,他只要說爸媽養他很辛苦,不想讓爸媽花錢擔心他打工只存了8K,所以只能賠8K, 他很有誠意要和解,是你朋友不肯,你猜法官會同情誰?)
舉例來說 有人闖紅燈 你撞死他 算無罪嗎? 翻一下判例, 被判刑的倒楣鬼是很多的....
樓上那些叫你告的
反正出庭花時間精神的不是他
自己衡量吧..
申請調解
見到對方 心平氣和
這真的不是甚麼大事
只不過是個未滿18的小孩子
別恨他父母,連他都恨上了...
妳是這世界上無與倫比的美麗..‧°∴°﹒☆°.﹒‧°∴°﹒°.﹒‧°∴°﹒﹒‧°∴°☆°.
miccer wrote:
真的要告?好吧程序大...(恕刪)


好專業啊!

不是說車子加醫藥費就要12700了嗎?
沒事開個9700要做什麼~~
鑑定如果是你對,這時可不只要錢了,你還能說想追加告對方傷害(一般這時對方就開始想跟你合解了)
這種車禍意外大多是一審前就會和解了~主要是小孩的未來比這點小錢對父母更重要。
cybaster227 wrote:
事情是這樣子的上個禮...(恕刪)




根據自己的經驗....找專業人事出來調停最快.....


1.民代
2.........地方仕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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