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禮拜六,我朋友(之後簡稱A)獨自一人去八里那邊的自行車道騎車
然而事情就發生在那一煞那間.....一個少年(之後簡稱B)從旁邊突然衝了出來
我朋友看到了..也閃過了..但是說時遲那時快...那個B..迅速的折返往回衝

之後A..就被他撞翻了..頭也流血..身上多處擦傷

而車況損傷方面..除了擦傷外兩顆輪框都歪了..
之後旁人有幫忙叫救護車..也有叫警察..A就問B說為何突然衝出來
B說他為了撿MP3..所以才會突然衝出去的..之後B爸媽出現了..
一開始B就一直說我撞到他了我撞到他了...
談了談之後..說願意付醫藥費和賠償8K..重點來了...
A的車輪估價兩顆12K..加上醫藥費700...A跟他們說9K+700醫藥費
對方爸媽死不肯..講了講之後...A堅持9K+700..但對方堅持就是不肯
之後就進警局了..一開始筆錄上B已經寫了為了撿MP3而衝入車道而撞到A
但之後就一直講說是A撞到他的..(應該是B爸媽叫他這樣講的)
之後就說要告A..A也就說要告來告吧..誰輸誰贏不知道
想請問的是..今天的責任歸屬到底是如何..相對的法律責任該如何釐清
今天B未滿18..且是發當時其爸媽不在..再加上B的筆錄以呈述了事實..
之後再堅持說A撞他是否有效..而A是否會有敗訴機會..
A要求9.7K我覺得並不過份..且突然衝出來再折返在利害的人也沒辦法閃吧

請各位前輩們幫忙解惑一下..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