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單車在車道上將不是無敵,也是要負刑責的

看了很多單車大頭
闖紅燈,跑快車道,下坡高速~~~~~
當然自己造的業自己要當
但當造成旁人的不便與傷害
已經開始要負刑責了

以下連結
雖然不是直接肇事
但刑責與連帶民事賠償有夠他受的啦!

希望各位大大為己為家庭,好好思考!!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801/69/1o68l.html









檢方提醒,騎腳踏車還是要遵守交通規則,否則肇事,小心吃上官司。
檢方提醒,行人走在路上還是要遵守交通規則,否則肇事,小心吃上官司。
檢方提醒,機車還是要遵守交通規則,否則肇事,小心吃上官司。
檢方提醒,汽車還是要遵守交通規則,否則肇事,小心吃上官司。
檢方提醒,大卡車還是要遵守交通規則,否則肇事,小心吃上官司。
檢方提醒,公車還是要遵守交通規則,否則肇事,小心吃上官司。
檢方提醒,反正不遵守交通規則,否則肇事,通通要吃上官司
這是新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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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在肇責比例!

應該要呼籲檢察官
不要有那種"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話

如果撞死一個逆向的單車騎士
就算機車只有10%的肇責(應注意而未注意)
搞到來也要賠30~50萬
還是明明沒錯也要出喪葬費~自己機車塗牛屎!?
情~理~法...........
真的,
很多自行車總是希望大車、機車要讓她們,
但是總是有些莽撞的人
就很自顧自的騎,
要是不小心擦撞,
又要唉唉叫,

其實有明確規範跟罰則是好的,
這邊也有看到交通部針對自行車也有作出宣導
http://168.motc.gov.tw/GIPSite/wSite/lp?ctNode=1376&CtUnit=342&BaseDSD=7&mp=1

希望不要因為運動或節省能源
就沒有注意安全造成傷害啊!
apple_ wrote:
檢方提醒,騎腳踏車還...(恕刪)


以前沒有的或是少有的~

現在多了

就是新聞了


開車要繫安全帶是這樣

騎機車要戴安全帽也是這樣

這些都是早就明文規定的

當開始抓的時候

就是新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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