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寫的時候沒看到已有另一篇了, 請大家都到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8&t=1314357&last=15987743 去留言吧.
不好意思, 分散了資源....
11/22 08:46
因咽費食......完全沒有必要的法律,束縛人民的自由。騎腳踏車就是要求方便,短程的路,一跨上去就可以走了,不像摩托車,又重,又要發動,又要帶安全帽,又要加油。
搞得連自行車也不方便,這些立委諸公的腦袋都有問題了。
政府如果覺得帶安全帽安全些,可以減少傷亡,那應該多宣導,不能強制。同理,一般民眾如果覺得帶著比較安全,那可以自己要求自己帶。自己對自己的安全負責。
timelin wrote:
我支持板主~~~反正...(恕刪)
嘿嘿,謝謝你,如果要這麼因咽廢食的話,您說的行人帶安全帽或穿盔甲上路都有可能立法的。我贊成自行車要強制加前後燈,因為這不只關係自己的安全,同時也影響道別人。但安全帽就....

其中交通部有提到,因為沒有牌照,所以監理上有困難,那可能之後單車也要有牌照,不知道要不要繳牌照稅...

貼一下出處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nov/21/today-life1.htm
〔記者施曉光、曾鴻儒、高嘉和、李宜儒/綜合報導〕騎乘自行車風潮正盛,但騎車傷亡時有所聞,國民黨立委朱鳳芝等人最近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訂第六十九條之二條文草案」,比照現行規定機車駕駛人及附載座人,一律要戴安全帽,否則要處駕駛人新台幣五百元罰鍰。昨天已經立法院院會通過交付交通委員會審查。
交通部路政司官員指出,是否強制單車騎士戴安全帽,交通部已評估多年,但單車沒有牌照,監理實務上有困難,希望未來能因地制宜,因為偏遠地區不見得能買到單車安全帽。
朱鳳芝等人在提案中指出,近年因腳踏車事故受傷人數增多,去年比前年多出一千五百多人,單看自行車騎士死亡率,台灣也以五.六%名列全世界第三。
目前國內約有一百多萬自行車人口,在時速二十四公里的撞擊下,如果配戴符合標準的自行車安全帽,約可吸收九成以上的衝擊力。
因此,草案比照同法第三十一條對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同一罰鍰標準,明定「自行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台幣五百元罰鍰。」
自行車業者指出,以目前國內交通狀況而言,不僅安全帽,單車前、後車燈,也是必要的安全配備。
以安全帽為例,普通的價格約三、四百元,最貴達六、七千元,市面以一千餘元者最多;車燈價格落差也很大,但三、四百元左右的產品,光度和耐久度就很不錯。
消費者購買 應要認明合格標章
目前自行車安全帽為強制檢驗商品,要測試「衝擊吸收」、「耐穿透性」及「頤帶(帽帶)」等項目,取得合格標章才能上市。
巨大、美利達等自行車廠都說,會騎乘知名品牌中高價位自行車愛好者,九成以上都戴安全帽,影響較大的反而是購買大賣場中低價位自行車的菜籃族或學生。
不過單車族吳先生表示,如果只是到住家附近買東西通常不會戴,上、下班或出遊當然就會戴。他認為,政府應趕快把道路環境做好,不是去強迫老百姓戴安全帽。
單車族易先生則贊成立法強制,他說,摔車有沒有戴安全帽,受傷程度真的差很多,且國內安全帽價格太貴,一旦立法,強制大家都要買,相信價格會降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