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024/8/2fkru.html單車犯案本就不易被查獲.....我也騎車!但不想被誤會.....更不想被連累...............請諸位多加留意吧!
白嵐 wrote:單車犯案本就不易被查獲..... 單車只是剛好 就算沒有單車還不是一樣照做!!! 如果是比照新加坡 打6鞭 分2次打!!應該會嚇到尿褲子 沒有人可以忍受 一次打超過3鞭 所以要分2次打 鞭刑嚇阻的地方是在於 知道要打2次的恐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