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紀大了,開始騎單車運動老骨頭,
地緣關係,常走木柵萬芳社區
(蓋國宅前稱「一四0高地」──標高140米),
真的有效,身子骨靈活多了!

騎單車另一好處是「檢東西」
檢過消費券500,現金1000,隨身碟8G…
現在卻有兩個物件在手不知如何處理
★《禮運大同篇說》「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己」
檢拾物品時只想到前半句,等搞不定了這才想到後半句,
唉──笨!

在此就教各位少年高手──

一、 單車鎖
粗壯的鎖當然好用,卻沒鑰匙!擺了好久真不知把它怎辦?
請問:配鑰匙值得嗎?有人要嗎?還是扔回原地(秀朗橋)?

二、 手電筒
騎單車檢到好東西…卻沒法子用!
21+5顆LED燈可吸可站真是好用,但它現在不再亮了──沒充電器!
請問:有人知道它的充電器規格嗎(電壓多少?外正內負or外負內正?)
cdl1257 wrote:
年紀大了,開始騎單車運動老骨頭,
地緣關係,常走木柵萬芳社區
(蓋國宅前稱「一四0高地」──標高140米),
真的有效,身子骨靈活多了!

騎單車另一好處是「檢東西」
檢過消費券500,現金1000,隨身碟8G…
現在卻有兩個物件在手不知如何處理
★《禮運大同篇說》「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己」
檢拾物品時只想到前半句,等搞不定了這才想到後半句,
唉──笨!

在此就教各位少年高手──

一、單車鎖
粗壯的鎖當然好用,卻沒鑰匙!擺了好久真不知把它怎辦?
請問:配鑰匙值得嗎?有人要嗎?還是扔回原地(秀朗橋)?

二、手電筒

21+5顆LED燈可吸可站真是好用,但它現在不再亮了──沒充電器!
請問:有人知道它的充電器規格嗎(電壓多少?外正內負or外負內正?)


刑法第337條(侵占遺失物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


biggeagle wrote:
刑法第337條(侵占...(恕刪)

最佳解套方法:
送警察局招領,6個月後無人認領,如果你還想要,就可以到警察局合法把它領回來。
十幾年前在路上撿到一條“金手鍊”,如此這樣,它現在在我的保險櫃內。
cdl1257 wrote:
年紀大了,開始騎單車運動老骨頭,
地緣關係,常走木柵萬芳社區
(蓋國宅前稱「一四0高地」──標高140米),
真的有效,身子骨靈活多了!

騎單車另一好處是「檢東西」
檢過消費券500,現金1000,隨身碟8G…
現在卻有兩個物件在手不知如何處理
★《禮運大同篇說》「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己」
檢拾物品時只想到前半句,等搞不定了這才想到後半句,
唉──笨!

在此就教各位少年高手──

一、單車鎖
粗壯的鎖當然好用,卻沒鑰匙!擺了好久真不知把它怎辦?
請問:配鑰匙值得嗎?有人要嗎?還是扔回原地(秀朗橋)?

二、手電筒

21+5顆LED燈可吸可站真是好用,但它現在不再亮了──沒充電器!
請問:有人知道它的充電器規格嗎(電壓多少?外正內負or外負內正?)


撿到東西想要占為己有就低調一點..
怎還會大剌剌的公開徵詢如何使用該拾獲的物品呢??


biggeagle wrote:
刑法第337條(侵占遺失物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

給您按個讚...


真的是年紀大了
這種事也不會處理

所以消費券現金跟隨身碟都拿去用了嗎?

鎖跟燈不想用是嗎

cdl1257 wrote:
年紀大了,開始騎單車...(恕刪)
line:barkley7634
搞不好...1000是人家半個月的生活費....

我的薪水不多,又都拿3/2回家貼補家用,所以1000塊大概是我半個月的餐費。

結果你拿去........樂捐!?

搞不好失主來回找過幾次,期盼好心人撿到送去警察局,結果,那個好心人很自作主張的把錢捐出去了...!?

這是我的猜想。

不過說真格的,我不用忌妒更不用羨慕,我只是勸你,撿到東西送警察局吧。

你讓我想到數年前遺失的小粉....

我花了半個月貼起來的水鑽,貼上去的花瓣,就這樣,小粉整台被人家撿走,從此不見蹤影了.....
建議這位長輩以後撿到東西不管好壞還是交由警察等單位保管吧!

雖然您的動機其實良善,但是就當是保護自己也好,畢竟這世上
有很多用興訴來賺錢或威脅人的份子在!

另外 "是那500和1000吧── 別眼紅,那都已捐出去了。"

這讓我有個疑問,此例子依照法律
判讀是否就跟搶銀行錢在把錢間出去一樣還是有罪呢?希望有懂法律的前輩能解答謝謝!
我因為沒偏財運..所以以前只要檢到東西自己留著..一定倒楣...至少有2次經驗...

所以今年到目前為止檢過5次東西...1百塊..丟7-11愛心箱..錢包(1200.visa卡.銀行卡.隨身碟.)2次手機..另外檢到一張健保卡..通通都是撥空送警察局....就我的經驗..也許你不相信..我送完過一段時間都會莫名奇妙有些好運...

拍賣網放1年多的東西沒人問..突然就人來問...價格都沒殺價直接買..最近莫名奇妙好幾年不見的不太認識的朋友(連名字都不知道...='=)帶一個年輕人來做了8萬多的生意..所以下個月尾款收了就能換我夢寐以求的公路車了..

所以我一直都堅信好心有好報的道理..給你做參考..你也可以試試看.要是沒還..未來的1.2個月內大概會覺得有點雖...

cdl1257 wrote:
騎單車另一好處是「檢東西」
檢過消費券500,現金1000,隨身碟8G…
現在卻有兩個物件在手不知如何處理...(恕刪)


我記得國小老師有教過撿到東西要如何處理...
自己耍無德就算了

丟臉還要丟到家門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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