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請教各位神人大大~~~~
假如~~~以一台運動健身車(飛輪式的)來說~~~如果已知負載是50Kg(施於阻尼器上的阻力)~~~
阻尼器與飛輪動摩擦係數是~~~0.24~~~
飛輪半徑~~~0.228
騎乘達到健身車轉速是200RPM的等速運動~~~~
請問功率算法是否是:
P=F*V=(50*9.8*0.24)*(2*3.14*200/60)*0.228=561W
我有疑惑的部分在於~~~~這裡的速度應該要用角速度~~~還是切線速度呢~~~~
請大大們幫忙一下~~~~高中物理都還回去了~~~
Nomatters wrote:
謝謝大大解惑,我是用...(恕刪)
他的W是"角速度",量綱為每單位時間轉多少的角度(角度/時間),那乘上它的T便是"力矩",力矩的量綱為力乘上到轉軸的垂直距離(力*距離)而不是"力"
雖然力矩之量綱和功一樣都是F*L(力量乘上長度),但兩者代表的意義是完全不同的
但是當力矩乘上角速度,垂直距離和角速度相乘之後就會變成切線速度,速度和施力方向相同,為功率
簡單來說來說F*V和T*W都是功率,只是後者是特別適用於描述像自行車大盤或者是車子引擎,這種作功時施力軌跡為正圓的情況。
至於說為何V一定是指切線速度,其實不需要資料佐證,如果你可以了解公式裡面各個符號的意義和原理便知道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