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討論 ] 自行車該受哪種交通號誌規範

5/9 早上 8 點左右拍到的

由於行車紀錄器品質不是很好 ...

先為傷了各位車友眼睛道歉



自行車究竟該遵守行人交通號誌,還是車輛交通號誌?

5 秒 - 行人號誌轉為小綠人

10 秒 - 自行車穿越斑馬線

18 秒 - 自行車被警察攔下

從警察的行為看起來似乎自行車是受車輛交通號誌所規範

有沒有熟知法律或有經驗的車友願意解惑?

也算幫助其他車友免除類似的困擾
下車牽行就是行人


上車踩踏就是車輛


單車安全協會學來的
AmCu wrote:
5/9 早上 8 點...(恕刪)
腳踏車當然是車,沒啥好懷疑的
照機車的交通規則來騎就對了

也順便呼籲腳踏車不要在人行道或公園騎乘
應該是看車輛交通號誌吧
機踏車應該都是一樣
腳踏車應該要有專屬交通規則!騎在慢車道很危險,騎在人行道影響行人。
台北市單車道都畫在人行道上,十字路口的單車道也和斑馬線畫在一起,應該和行人遵守相同號誌,可是沒有劃設單車道時,又要遵守機動車號誌,實在無所適從,所以應該制定腳踏車專屬交通規則。
看行駛地點!
像高雄有些路口會有自行車穿越道(在斑馬線旁邊)
行駛自行車穿越道就是看行人號誌(上方會有自行車圖案燈號)
行駛一般道路慢車道或最外側快車道就是看紅綠燈
k6668 wrote:
腳踏車應該要有專屬交...(恕刪)
不用這麼麻煩,就照機車的規則走就好了
會怕就靠邊走就好了
我是不會怕,速度也夠,所以我直接跟機車車流一起走
對了,我是從來不走單車道的
番薯3903 wrote:
下車牽行就是行人 上...(恕刪)


了解 ~ 謝謝各位車友的解惑

稍早和朋友討論的結論也是這樣

又上了一課囉

Thanks.
我個人是覺得...
自律!!!
每個人的心中都有一把尺
只是
有的尺歪了
有的尺斷了
有的尺天生就是扭曲的
當然
我相信大部分的車友心中那把尺都是
直挺挺又硬梆梆的(別想歪了)
您說是吧!!!
相關法規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五章「慢車」。
第一百二十四條:
慢車行駛,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
並服從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
 慢車應在劃設之慢車道上靠右順序行駛,在未劃設慢車
道之道路,應靠右側路邊行駛。但公路主管機關、市區
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對行駛地區、路線或時間有特
別規定者,應依其規定。
 慢車不得侵入快車道或人行道行駛,並不得在禁止穿越
地段穿越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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