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我純粹好意,報給車友們知道,有一種在吃抽筋的包鬆營養食品。哪知道!管理者說不能打網址接連部落格,接下來通知,我被刪了,真是嘔和漏氣。我在想,其他的車友也有在討論商品及消費經驗,怎麼大小差那麼多,是不是我不懂規矩嗎?想請管理者指點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