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7/14在大佳河濱公園(附近),騎在單車道上
對向來一台高中生騎單車,結果他偏移行進方向歪到我面前,我緊急剎車摔車
腦震盪下巴縫幾針,門牙也斷了一顆
警察有來,也有做筆錄,今天傷稍微好點想說打去跟對方家長談賠償事宜
對方家長態度非常差,說"沒畫車道線"、"沒碰撞",因此不願意賠償
請問這該如何處裡? 還是真的只能自認倒楣?
這種單車道的肇事責任該如何釐清?
謝謝大家!
第 124 條
慢車起駛前應注意前後左右有無障礙或車輛行人,並應讓行進中之車輛行
人優先通行。
慢車行駛,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並服從交通指揮人
員之指揮。
慢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應依下
列規定行駛:
一、應在劃設之慢車道上靠右順序行駛,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應靠右
側路邊行駛。但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對行駛
地區、路線或時間有特別規定者,應依其規定。
二、單行道道路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三、不得侵入快車道或人行道行駛。
四、不得在禁止穿越地段穿越道路。
慢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變
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應注意安全之距離。
慢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與他車行駛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
之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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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有報案,警方也有做筆錄
你準備一下驗傷單或醫療證明之後就可以直接到警局提出控告
你提告後警方好像會將你的案件移送給檢方,檢方會先幫你申請調解
至於法律程序該怎麼做,這個我不熟 拍謝
轉角遇到女鬼 wrote:
過失傷害..跟對方聲...(恕刪)
我遇到過這事情過~也是在河濱道 小屁孩騎登山車頭低低從前方200M開始加速衝~~
可惜他衝偏了~直直的往我方向過來~~
我看到不閃開了(正常來說來不及了~)
直接迎頭撞上~好加在~我已經煞停下來~對方撞到我後反彈力產生~直接往後彈後摔倒~
本人我沒事~車也沒事~很巧妙的用前胎去檔~車彎巴去檔~~
對方家長就在後面過來一直說抱歉~~~
那小屁孩~嚇到站不起來~~~好像也有受點傷~~~
當下真想罵~~
叫對方賠~~我
想想算了~自己也沒受傷~車也還OK~~沒事
奉勸大家~以後碰到這種對向來車~直接衝來~別給他客氣~
管他是男人還是女人勝制是小孩
讓他撞過來就對了~~~(我好惡劣~哈哈~~)
但前提自己要先煞停~不然~雙向速度可是會加倍受傷的~~~
到時候要釐清再來釐清~~~
樓主這樣實在會被對方反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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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日康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