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又有新動作了, 騎著腳踏車過馬路不要靠人行穿越道太近喔, 抓到會被罰600元喔.

政府不是說是[速人]嘛? 怎麼這樣也要抓咧?
其實大家都誤會了,所謂速人指的是騎在『單車專用人行道上』時才算,並不是每條人行道都可以騎單車,而且到了路口如果不下馬,單車就被視為一般機慢車,當然不能跨越斑馬線。

又,新聞也指出,單車過馬路時應遵守『汽車機專用號誌』而不是看行人號誌唷!
這個真的有氣到~~~
那騎單車的優勢完全沒了~~~
回到開車的日子算了~~
~~我的速度與距離,不是由碼表決定的~~
請大家用心感受為甚麼有這樣的政策,我看過有些人騎著腳踏車很有氣勢的穿插在過馬路的人潮中間。面對一台鼻自己高大半截的腳踏車,行人根本無所適從,就像行人過馬路時還要停下來讓汽車跟機車右轉一樣。

當騎腳踏車號稱自己環保的時候,可能要先學會尊重別人的權利。如果連人都不會尊重,你怎麼可能懂得真正尊重地球跟環境呢。

路權在台灣是一個很大的課題,就是因為整個歷史下來,政府沒有認真推動路權這個東西,導致搶道是各道路使用人每天都要做的事情。

其實都是同一個原因,大家不尊重別人的權利。
玩具。生活。 http://gadgets-n-life.blogspot.com
現在的官員都是人頭豬腦嗎?

該做的~要做的總是不去做

玩這種把戲還真是一把罩
規定怎越來越多~
騎單車還要注意不被受罰~
夠麻煩
會不會到最後有單車手冊
哪裡可以騎
哪裡不可以騎
http://lingchen.pixnet.net/blog
speedxnet wrote:
現在又有新動作了, ...(恕刪)


再者, 不知紅燈右轉要怎麼算? 還是在『單車專用人行道上』時才不算?

不知有沒有人騎單車, 被開"紅燈右轉"罰單的.....
看別人不順眼, 是自己修為不夠
對呀...常常看一些政策很奇怪的...然後就會有很危險的「單車」騎士在慢車道上面跟機車還有摩托車搶道路...這樣大家很開心嗎?

(看看公館那邊的腳踏車,還曾經看過從新生南路等綠燈左轉羅斯福路的腳踏車勒...好危險)
起笑拉~~單車起步比機車慢那麼多.....
如果在大馬路..就算走邊邊...一綠燈就是被後面機車叭..
要立方案也至少要常常騎 有所了解見識在立........真的是腦X
有這樣規定才好,不然很多人的想法就是騎腳踏車最大。

我看過很多人甚至是我朋友,根本無視規則,什麼違規都敢做。

闖紅燈、騎車過班馬線、逆向行駛、上人行道、騎在大馬路上等等能想的到的幾乎都做過,

總之,他們的想法就是騎單車最大。

我是想,如果你違規被撞死,我想我也會直接無視 凸( ̄▽ ̄)凸

根本是自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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