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時間:中華民國97年4月5日下午2點30分左右
發生地點: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
事件主角:小弟開車;騎腳踏車的兩位,男的騎折疊車、女的騎登山車
事件由來:小弟當日開車載著家人出遊,至青島西路與公園路口時剛好遇到紅燈,因此等綠燈後欲右轉公園路再左轉許昌街。等綠燈亮後小弟右轉至公園路快車道欲左轉許昌街時(都有打方向燈),前方也有兩輪腳踏車騎在公園路上慢車道與快車道的分界線上,再來直接騎到快車道上,此時我心裡想他們應該也是要左轉許昌街的,但這樣也太危險了吧,此時便按了第一次喇叭,但他們兩依然很悠閒的騎著車準備左轉(那速度就像騎在河濱公園的腳踏車步道上一樣慢慢的騎,所以我才會說很悠閒);此時心裡就算百般的不願意也沒辦法啦,只能等著一起左轉啦。然而左轉許昌街之後,他們兩位竟然併排一起騎,雖然是比較靠馬路的右邊在騎,但是許昌街也不寬啊,您們兩位又這樣的騎法,還是那種慢慢的悠閒騎法,但小弟的車還有後方的車也都被您們給擋住。因此小弟這時按了第二次喇叭,希望他們兩位能不要併排騎車了,以便讓我們能先通過。
但怎知這第二次的喇叭即讓那位男的停了下來,隨即將他的折疊腳踏車摔在馬路上(因為看到他直接下車,然後很用力的將車丟在馬路上,所以才會用"摔"這個字;但此時我也無法走,因為腳踏車就擋在我的車前),然後馬上走到我的車門旁很兇的大叫,你給我下來。我便將車窗搖了下來。
他隨即大聲的說:我騎著腳踏車你幹麼一直按喇叭啊
我回他說:你併排騎車擋住了我們的路啊
他馬上回:我們腳踏車也有路權啊
我回:路權?路權不是這樣的吧
他再回:你們開車的有路權,我們騎腳踏車的也有路權啊
此時車上的家人也回了他一句:你幹麼這麼兇啊
(感覺他真的很兇,因為那音量大的連許昌街上騎樓的行人都往這邊看)
我也回他:你幹麼那麼兇啊
此時他回:對啦。.....(後來的我就聽不太清楚了,因為他一邊說一邊往腳踏車方向走去,此時我也將車窗關上)
然後便牽起腳踏車要開始騎,而他的另一位同伴也剛好往回騎,好像在問他怎麼回事
而我等他開始往前騎後,也跟著加速離開現場了,因為他的緣故我的車後方好像己擋住了很多人車。
後來小弟想想這位仁兄口中的"腳踏車路權",他好像指我當時開車的路權己經逾越了他騎腳踏車的路權了,都是小弟的錯,所以才會動這麼大的怒火;但想一想後,他們從青島西路右轉公園路後,便直接從慢車道切到快車道,再直接左轉到許昌街,然後許昌街上再併排騎了約十公尺,都己違規在先了,而在許昌街上按喇叭是希望他們不要再併排騎車、能一前一後騎車,且小弟按的喇叭聲是二短聲、並不是長聲喔。
再者小弟也有騎腳踏車,也深深知道台灣的道路現況騎腳踏車並不易。所以當我在騎腳踏車、騎摩托車或者是開車的時候,都會去尊重其他的交通工具路權。因為小弟認為"路權"不是用來說的,是要您本身去尊重的,您尊重您當時交通工具的路權後、也才會尊重其他交通工具的路權、也才不會逾越它,這樣我們才會有好的行車環境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