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堆正義凜然的,小弟受教了
下次各位記得凡事死按規定做喔

cch67 wrote:
報名參加了1/4號的...(恕刪)


都說了 憑 收據兌換

用證件 如果給你換是給你方便 不給你換 是 按照規定 何罪之有

如果說報名表有備註,或是收據後方有備註,那就只能怪自己不確實的看清楚而簽了名!就像是辦理信用卡或是辦理門號之類的申請表,雖然它密密麻麻很多頁,但事觀自己的權益還是要逐一的看完之後才能簽名,因為一旦你簽了名在法律是屬於有效的文件~除非它當初沒有備註詳細或是沒有備註說明,我只能說由這次的教訓,讓你多學到一個經驗!如果今天簽的是合約或是買賣契約,事後產生金錢的賠償,才是你欲哭無淚的開始!這也是種社會經驗的累積
1/4號的台南南鯤鯓快速道路行活動


有這活動....
這麼晚了...現在才看到,
真想參加~



規定這樣就照規定囉~
就怕當場給你領取之後,又有人拿著收據來領一遍,要小姐去哪生?
雖然我也不喜歡該客運,但是有時應該體諒一下,我們只是去處理一件事,但這位小姐當天要處理多少事,互相體諒一下吧!假如按照規定去做,還被刁,那就不應該了。
Harold
玩遊戲就應該遵守遊戲規則~
方便跟隨便只差1個字~~
歡迎參觀我的xuite網路日誌 http://blog.xuite.net/tommy671122/Blog
明文說了要收據才能給東西
沒有收據不能給 到底有什麼態度不可取的呢?

煩請下回出發前多檢查一下自己的應帶物件
不要讓第一線的小姐難做吧
感謝您
看來服務人員的處理態度似乎讓你很不滿意,但是你也別太為難人了。
主辦單位和協辦單位是有可能有權限的區分的,而且好歹自已也是有疏失在先啊。
cch67 wrote:
我到了櫃檯要拿我的贈品,A小姐說要收據才能領,並由本人在他們的名冊上簽名
但我當初報名時另個小姐只說,到時本人到現場領取即可,所以我只帶身分證去,收據放在北部

這兩位小姐所說的並不完全衝突啊。
樓主被大家說話了喔!我也看過簡章,但沒去參加,但知道要領東西要檢附收據......。櫃檯人員依照規定來受理,本是盡責。但你自己寫了這麼多,只會被看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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