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人、違停、未裝燈…違規單車 北市要罰

‧載人、違停、未裝燈…違規單車 北市要罰   記者陳志豪/台北報導

<轉自聯合電子報>騎自行車風氣正盛,台北市政府交通局特別研擬腳踏
自行車管理自治條例,未來除強制要求自行車加裝燈光,載人、放雙手、超速
等都要受罰,違規停車還可能遭到移置處分。


北市府交通局科長陳慶誠強調,自行車管理自治條例仍在草擬階段,希望各界
提出看法建議,仍有討論空間。


官員強調,事實上包括多項罰責,在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都有規定,新
法是將「機慢車」定義更明確化,草案預計月底送交市府法規會討論。


北市自行車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自行車未裝置煞車、鈴號、前燈光(白色)及
後反光(紅色)裝置,可處一百八十元罰款,並責令限期安裝或改正;若附載
坐人、載物高於肩部、載物寬度超過手把或超過廿公斤等,也可處以三百至六
百元罰款。


自行車在未設有專用標誌、標線的人行道、騎樓行駛,或未至少將一隻手握於
車輛把手、不靠右行駛、逆向行駛、夜間或隧道未開啟燈光、不禮讓行人優先
通行、行駛速度超過十五公里、違規停車等,也可處三百至六百元罰款。


違規停車包括在大眾運輸場站人員及車輛出入口五公尺、公車站牌、消防栓前
後五公尺,或停放於行道樹、標誌桿、電線桿、路燈桿、郵筒、欄杆等,或有
妨礙人車通行之處,都將移置處分,並得以破壞其鎖。


移置保管場的自行車,五日無人認領時,將通知十五日內領回,未領回者公告
三個月後得公告拍賣,若為贓車將移送警局處理。


陳慶誠表示,目前自行車並無車籍管理制度,車輛所有人認定有困難,北市監
理站預計年中起將啟用自行車登記平台,車主可自主性登錄。


若將來遭移置的車輛未登錄車籍,領車時車主必須出示身分證及足以證明車輛
來源可信資料,並填具切結書,繳納移置及保管費後,即可將車領回。

---------------------------------------------------------------------------------------------------

騎車還是安全第一優先。

不過現在不僅大家缺錢,連政府也是…

各位車友以後多注意啦~~~! 安心上路哩
“愛“字收藏著一顆完整的心,代表珍惜。 “情“字依靠一顆站著的心,代表陪伴。
台灣人~你不罰哪有人會去遵守?
只是時機巧了點
哪次要罰錢的政策一下來會沒人在抱怨政府搶錢
你不想被罰錢就乖乖遵守就好啦!
你以為台灣人都很乖嗎?
你發這文就代表你平常就不怎麼重視法條
嗯~台北市搶錢搶很大....
台北人真可憐~騎單車也有機會被市政府搶錢~
北市真可憐..雖然那些配備很間單可是只能其時速15那道不如不要騎好了 15是龜速吧不叫騎車
23歲的九局下半 轉啊轉 我把帽子反戴 還在期待逆轉 青春像是一場棒球比賽 三人出局 明天還會有新的舞台
所以警察要用雷射槍來抓超速摟?

那嚴重超速需要吊牌扣車嗎?
守法的人不會怕被罰錢.
會被罰的只是那些少數不守法的人而已.
不過.在立法之前.還是要通盤考量.廣納大眾意見.
訂製一套適合的法.免的到時又惹人厭.才再來修東改西的.
自行車用的反雷達和防護罩不知道那邊有在賣???????
PEUGEOT好?PEUGEOT妙?PEUGEOT聒聒叫? 切... 我又不是獅幫義和拳.白蓮教 少來這套
載人 未裝燈 真的很危險
住在台大附近 每天都看到一大堆
又很喜歡騎在人行道上
常把家中的長輩嚇的要死...
自行車在未設有專用標誌、標線的人行道、騎樓行駛,或未至少將一隻手握於
車輛把手、不靠右行駛、逆向行駛、夜間或隧道未開啟燈光、不禮讓行人優先
通行、行駛速度超過十五公里、違規停車等,也可處三百至六百元罰款。

--------------------------


我騎登山車
在平地沒有風的情況下
隨便一踩都20幾公里了
那騎公路車還得了
這是那個不食人間煙火的天才想出來的
所有縣市政府都在想辦法把隱性的單車人口逼出來
只有台比市相反,敢請問現在台北市騎單車的人口已經多到爆了是嗎?
我看妳乾脆再訂個法條
行人走路不能超過5公里/小時
腳踏車騎15公里也要管
那汽車,摩托車在市區時速高達60~80公里怎麼沒事
拜託一下...



不能載小孩...那我哥的二台座椅怎麼辨...

還有..要加玲號.....請問那裡有好看的玲呀....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