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0109 wrote:行政院消保會的第一次申訴發函, 濱江汎德完全無任何回應, 看來只能進行第二次的消保官直接調解, 在想說要不要也去函內湖的汎德總部? 搞不好總公司根本不知道有這個事件? 你搞錯了喔!濱江就是汎德台北總公司!難道你是指..保時捷的汎德永業?
汎德股份有限公司(PAN GERMAN MOTORS LTD.),統編:20561562 電話:02-37666666 傳真:02-87918580,地址:臺北市內湖區行愛路100號7樓蓋大樓 wrote:你搞錯了喔!濱江就...(恕刪) 蓋大樓 wrote:你搞錯了喔!濱江就...(恕刪)
陳永然 wrote:這種傷痕開一個月應該(恕刪) Antus wrote:這看起來很淺,輕拋一...(恕刪) 二位的回文真是令人覺得可笑。您的車開一個月就傷痕累累…這樣還是別上路好,免得閣下的駕駛能力造成用路人的恐慌與困擾!318怎麼了?買3字頭新車也是1、200萬,不能仔細謹慎?!另一位更奇妙,質疑樓主原來就想退訂…人家本來開開心心訂車等驗完沒問題掛牌,現在被車商的處理態度弄到要花時間發文、回文和等調解,閣下是不是認為別人整天吃飽撐著沒事找事?不懂不要裝懂,不會不要假會!躲在手機後面酸人不用負責。
雖然我個人驗車不會到這麼細不過支持樓主退訂(畢竟還沒領牌,本來就有權不接受不符驗收標準的貨品......每個人對於這個部分得標準都不同,而理論上得契約精神是建立在符合雙方可預期可接受之標準上的對等精神。)而且說真的....1.如果這傷是真的見底了,這麼嚴重的缺陷確實站得住腳(這已經不是一個爽度的問題,而是產品終端品質的問題)2.如果只是蠟推一推就好的程度......那我個人感覺這PDI會不會有點太混了。連這種細節都打混過去,就我個人而言,我會對於這一個展間的可靠度帶點懷疑的態度(純粹個人的龜毛,完全屬於個人主觀看法,不針對任何特定或不特定人士與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