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說年底了最近警察缺業績缺錢缺很大前幾個禮拜在士林中正路.志成街交叉口附近被兩位躲在路邊停車的車輛後面的警察杯杯拍到超速當下被閃還不確定到底是不是有人在拍特地繞回去看這不過兩三分鐘的時間已有超過5台車經過被拍現在不管到哪個路段一律照限速在跑
椿爺 wrote:限速110我已經用定...(恕刪) 老兄...速限110公里理論上會有10公里內的誤差容許值,怎麼不定速在115公里呢???因為定速在115公里車速有可能會有118的範圍內所以接到罰單只能說很遺憾
椿爺 wrote:我沒有再炫耀車 這...(恕刪) 真的不知到你在想什麼機器一定有誤差這是確定的阿不然你以為勒所以才會有容許值基本上111公里甚至112公里不會開你單開了也可以申訴因為有誤差值得關係但你開到120公里就算有誤差你一定也得吃下來因為你已經違反了110公里的交通規則加上誤差值你最多可以開到11x看規定是幾趴開好車卻不知到最基本的交通規則連誤差值都不知道還敢來求安慰
用GPS定位的速度可能會比較準基本上11X應該還可以提出申訴但法令規定限速110開到12X被拍照實際值可能介於118~122之間但也就可以確定是超速沒什麼轉圜餘地不過樓主應該也蠻想讓大家知道他開什麼車...
椿爺 wrote:限速110我已經用定速120開了 怎麼會中槍 是三角架有誤差值 還是我的定速有誤差值??...(恕刪) 很簡單,台灣高速公路不是平的,會有上下坡,加上定速系統一定要高於或低於才會做加減速動作,所以一般定速在110通常車速遇到普通上下坡會有約正負兩公里的誤差,若像在五揚高架,更可能差距在五公里以上,因為他比較奇怪,該說是緩緩長上長下坡吧?所以若要保險,請定速在GPS時速118KM,足以應付台灣高速公路需求.
限速110KM就是叫你別開超過110KM啊!以前是因為測速機器測量效度不足,所以誤差值10KM。近幾年儀器測量效度提升,新聞都報過,誤差值已經減到5KM以下了。一堆以為開118KM沒事的人,沒被開單不代表沒事或合法。再說錶速VS用雷射測距出來測的實際速度,根本不用比,限速是限"實際速度",不是自嗨的錶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