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為什麼很多雜誌或新聞記者所拍的照片也沒有遮去車牌,一樣大喇喇的公開在媒體上,這樣有違法嗎?車牌號碼屬隱私權嗎?harrisonlin wrote:隱私權的保護其中一點,就是保障人民決定是否揭露其個人資料、及在何種範圍內、於何時、以何種方式、向何人揭露之決定權,並保障人民對其個人資料之使用有知悉與控制權及資料記載錯誤之更正權。車牌號碼是不是個人資料?如果兩位覺得不是,不妨把自己汽機車的大牌貼上來?樓主拍了別人的車不遮車牌,並且在公開的論壇上公布這項資訊,這難道不是侵犯隱私?我的上一個發言有錯,即使是違法,也輪不到非執法人員公開這些訊息.
harrisonlin wrote:隱私權的保護其中一點...(恕刪) 我YUBE的影片也被東森記者不經我同意就報導出去 還說謊說是我去投訴的 東森記者一點也不在乎記者都這樣明目張膽亂來了~何況是洗孩子 台灣真的是鬼島
HIMALAYAS wrote:那為什麼很多雜誌或新聞記者所拍的照片也沒有遮去車牌,一樣大喇喇的公開在媒體上,這樣有違法嗎?車牌號碼屬隱私權嗎? 車牌號碼如果不是屬於隱私資料,那google的google map服務,為什麼要大費周章地把街景中的車牌都去除?至於新聞記者為什麼可以這麼做?他們可以這麼做不代表那就是合法的,因為他們最常做的就是舉著新聞自由侵犯個人的隱私.
simon074 wrote:你還是沒有回答犯了哪條法哪條規定只是一直鬼打牆在隱私權 我不必為了每一件我已知道不能做的事而去背法規,你會把"在路上砍人犯了刑法第幾條"這種事背下來嗎?不過既然你問了,我就去google了一下:"隱私權雖非憲法明文列舉之權利,惟基於人性尊嚴與個人主體性之維護及人格發展之完整,隱私權乃為不可或缺之基本權利,而受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這樣有沒有比較不鬼打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