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腿的 wrote:
我相信95%的業務...(恕刪)

tsuit wrote:
2017-05-23 19:27 #1
我原本就不是BMW的粉絲 因為塑料味重的內裝 與常常看到路邊BMW顧車的情況屢見不鮮 (當然每家車廠的車都有機會)
印象就不是很好了 因為枕邊人想嚐鮮與堅持 所以我才勉為其難購買這個品牌的車子 (每個人的喜好不同 予以尊重)
但去了幾家看車 還沒有糾結到價格的部分 這個品牌的業務都會直接講到價格的問題
ex: 這個單的價錢你在那邊知道的 我的價錢最便宜 他可以做到這個價錢 我可以做到更低 你已經訂了車 我可以教你怎麼退車 再跟我買
一直收到這樣的訊息 我其實就在想
其實購買這種等級以上的車 殊不知 除了價錢是考量外 更重要的是服務 與客戶的需求
才有可能跟同一個業務 或 同一間經銷商/代理商購買
那種在商業週刊上看到的業務王
透過任何不同方式的服務讓他的客戶 解決不同的問題 並不是只有賣車
那種業務是強到 業務到哪裡 客戶就到哪裡
可能是我的等級不夠吧 讓業務感覺不到 還是說業務認為我們就不需要服務了 所以才會遇到這樣的事情
我早在幾年前 買其他品牌車的時候 就知道如果代理商/經銷商一直用目前慣用的方式經營
根本不可能跟同一位業務或廠商長期有交易的關係
因為服務只剩下了價格
價格隨處都有
服務只剩下賣車前的口號
這將是把客人一直推往水貨車的強大驅力
以下是我女友寫的經歷 我陪他一起處理這個事情
廠商提諸多的不合理的部分 前後做法也不一 感覺就是一堆小鬼在鬧事 不像是一間大公司的作法
我是女生,借我男友帳號po文,希望可以分享我訂車非常不愉快的經驗讓想買BMW的人,要慎選業務及經銷商
在今年5/9晚上自己去台北鎔德BMW看車並下訂一台3GT,在簽約前業務黃小姐在合約上加註車輛為從其它經銷商調車所以不得退換的備註,且審閱期那一欄的簽名業務也直接叫我簽名並沒有寫上日期,當下覺得此備註對於消費者而言不合理有跟業務反應,但業務態度強硬說必須加註這條與簽約,訂單才能繼續處理,我有誠意要訂車所以付了訂金十萬元整,但我隔天想想這樣的買車方式,萬一調過來的車子有問題,合約上面又載明了不得退換車輛,那我不就吃虧大了嗎?所以馬上在審閱期內5/11致電黃姓女業務,說要退訂,業務依舊說因為是調車不能退換,但是車子並沒有在5/11就到啊,我男友跟這個業務買過兩台車,我自己也介紹過一個朋友跟同一個業務買車,本來還有另一個已經在汎德訂車的朋友,這業務為了搶訂單還在我跟朋友面前講過三天審閱期都是可以退的,如果不會退訂還可以教我朋友,怎麼到我身上就不可以,這些話猶然在耳,讓我有被欺負的感覺
為了退訂的事我男友當天也打電話過去,業務說客人就在我面前,這個月業績不好做,他給我錢賺我為何不賺,說真的我們過去一年內讓他成交三台車,並不是奧客,我也遵守規定在審閱期內表示要退訂,那位業務讓我感覺根本不管車主的反應,鎔徳對於顧客都是這樣服務的嗎?
此外,車並沒有在合約訂立的當天或是隔天就從台灣的某處抵達到內湖鎔德的倉庫內,理論上是可以隨時打電話或是訂單直接取消的,所以並沒有產生任何的費用或是任何的損失,而且此車就是庫存車並非德訂車,在後續的溝通裡,業務說訂單下去車就是我的所以他們不能做任何的更動,但我表示說我沒有要買了,車就是你們家的,你們要賣給誰都可以,後來我男友還說如果業務有任何的困難他可以協助幫忙包含賣掉這台車等等,但黃姓女業務說一定要等到車過戶了才能賣給別人,業務沒有辦法賣這台車,我們公司的規定就是這樣,但當時簽立的合約並沒有指定哪一台車是賣給我的,怎麼可能說已經指定一台車是給我的呢? 如果我今天很沒有誠意 到驗車的時候才說這個顏色我不喜歡,難道我那個時間點退就比較好處理了嗎?
因為提出退訂的要求對方都說不可以,我就只能被逼著進行,後來到5/17 業務才通知我車到了要我去驗車,所以整整過了8天車才到內湖鎔德的停車間,而且是完完全全沒有整理過的情況,所以他調車根本就需要這麼長的作業時間,怎麼沒有可能在三天之內沒有辦法取消呢?
我還非常有誠意,我告知業務願意支付調車的費用,只要出示調車時間日期跟所產生的費用的證明,對方又不予回應,只拼命說不能退,在協調過程中鎔德的林經理還直接回覆我他們要寄存證信函給我,我真的一頭霧水了,鎔德是這樣欺負消費者的嗎
神一樣的人 wrote:
版主既然都已經如此明示的指出公司與業務
我想我也可以不客氣的補充一下非消費者立場的其他事實
我非黃姓業務當事人,但這件買賣糾紛過程也算是知情人士
版主原與男友以前就跟黃姓業務購買過兩台車
黃姓業務如果沒有讓您滿意的服務你第二台還會回頭找她買?
這次事件,是版主與自己男友有私人感情糾紛,跟男友吵架,所以版主主動聯繫黃姓業代表示要靠自己再買一台車
版主請摸著良心,仔細回想一下,購買當下黃姓業務得知您要再購的原因後,有沒有多嘴問您一句:您想清楚了嗎?
版主您是一位成年大人,對自己的行為要負責
簽訂合約是保障買賣雙方不是只有消費者
而因為版主要購買一台該公司沒有的車
黃姓業務不但沒有洗腦客戶買業務公司有的現車
反而想盡辦法的去拜託公司
幫客戶找到她要的車,要的顏色
這樣的業務,哪裡有對不起您的地方?
找到車了,也調回來了
版主您因為跟男友和好了,一句:車我不買了
就要鬧得翻天覆地退訂?
買賣不是兒戲,否則何必簽訂合約?
就因為您是消費者,所以花錢是大爺可以單方面隨便毀約?
合約白紙黑字再您意識清醒情況下
有什麼逼迫你的舉動讓你不得不簽?拿刀架著你嗎?
如果業代理虧,作法會是安撫客戶,退錢了事
但此事於法於情,黃姓業代沒有任何站不住腳的地方,反而還是公司主動走法律行動寄出存證信函!
車子調回來不是您支付調車費就可以解決
該公司也有庫存的壓力
合約買賣雙方都有一份
建議您要不要再拿出來細讀一下上面聲明?
提醒您,版主您與您男友跟黃姓業代的對話紀錄
都還有詳細留著
從簽約開始,簽約當事人也就是版主,說要買車
版主男友就打給黃姓業代說不讓女友買
但簽訂合約以及付訂金人是版主
雖說是男友打來阻止,但還是要尊重訂購人吧!
接下來幾日,版主與男友兩人一左一右,一邊一個說辭
中間,黃姓業代也還是不止一次再三跟版主確認
版主也親口表示要照合約走!
如果版主貴人多忘事
可以再去翻一下Line的對話內容
不屬實的部分,還有這篇文章都已經截圖存檔
業務也是服務業
她如果服務的不好,第二台車甚至這次訂的3GT
您早就另尋高明購買了吧!
不要這次討不到糖吃就跑來網路秀下限
虧您還是高知識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