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phistkao wrote:就算內車道開120~130被拍到... 有正當理由(超車)還是有申訴過了的案例!...(恕刪) 網路講話也是要負責的喔...照這樣講,整條高速公路內線都可以開130阿因為整條高速公路都有車,我一直在"超車"阿
sophistkao wrote:樓上英明!一直有人說...(恕刪) 其實時速已經是105了,那是因為行車紀錄器的定位較慢,所以時速顯示100,其實已經用定速105了,我門剛開始時速差不多,實際也不是他要警告我啦,是因為他的車有死角,他的前方車速有點慢,所以超車,可能真的沒看到,又或者他跟朋友聊天,他也是有嚇一跳,
中外線又沒什麼車, 不懂, 為什麼樓主要占著內線不放~還有從100降到78~老實說, 如果樓主後面有車, 應該也會嚇到吧!乖~內線不是給你這樣用的~不過, 那台日產的, 不打方向燈直接切, 也夠有種的!還有, 我的老車沒有倒車雷達~慘了, 我不會倒車, 更不會入庫啦~嗯, 我想想, 我當初駕照怎麼考的!?
syshiu wrote:短短的幾分鐘影片就可以讓你判斷他是"全程" 100km 龜縮內道嗎?...(恕刪) 因為影片一開始他前面一台車也沒有, 由此可以看出端倪.其實在內線不管時速多少, 後面有車高速過來讓就對了.
andy091845161 wrote:今天在高速公路上真的被嚇到,差一點就出險了...(恕刪) 結論: 兩造雙方都有錯!1. 您錯在行駛於最高速限 100KM (取締寬容值 5KM ~ 10KM) 國道路段(前方一定距離 > 150M 長時間沒車, 卻不加速跟上) 龜速(未持續使用最高速限, 中途還曾短暫不明原因降速低於 85KM)長時間佔用內側超車道(還與中線車道車輛幾乎齊頭並行, 長期使用超車道卻未超車)2. 對方錯在切換車道前未注意隔壁車道路況, 未打方向安全警示燈, 且切入超車道後未保持車距加速超越左後車. 客觀而言, 其警告意味濃厚, 恐涉嫌惡意逼車, 觸犯公共危險罪之嫌.
jsyemail2 wrote:只要是 有人從你右邊超你車. 自己就該檢討. 超車道, 顧名思義, 就是要超車用,沒有要超車, 不論時速多少, 就是佔用超車道...而, 被右線車道車輛超車, 就是有問題...在超車道上被超車, 不會覺得很怪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