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口口聲聲的說要德國原廠來
如果依照德國人的想法, 一定是凡事照法律流程來走
你說不要上法院, 可以, 勞民傷財, 那換個角度來看, 如果走法律程序, 哪一個環節會是公司需要負責的?
我想不管車主怎麼告, 法律能處理到的一定是只有到業代本身而已
要公司道歉, 求的只是一個奇摩子
而奇摩子在法律上是沒有辦法處理的
如果總代理想省去法律流程, 那就是賠錢了事, 因為法律最多不過就是如此
那如果車主執意要公司道歉, 那既然新聞也上了, 傷害也造成了
不會買的車主永遠也不會買, 討好這些不會買的車主, 一點用處也沒有
至於那些聽人說總代理爛就不會買的車主, 更不可能成為潛在的買主
那如果都是要賠錢, 那乾脆車主去告好了, 反正公司就是賠錢
既然都要賠錢, 如果你是總代理的主管, 會去跟一個車主鞠躬賠不是嗎?
現在如果車主要拿7000元再加五萬, 想來恐怕也已經不可能了
jztim wrote:
我想不管車主怎麼告, 法律能處理到的一定是只有到業代本身而已
連告到業代也有難度
如果沒有意外
應該是張費用明細清單吧
既沒有汎德的大小印
也沒有兩造的簽名
要視為正式文件就已經有難度了
業務灌水是缺德,但要視為偽造文書
這記帳的明細單要算什麼文書勒
版主交付暫付款,也不是交給汎德,汎德並沒有開立收據或發票,也就是說汎德沒有經手到這款項
版主很堅持汎德要道歉,大家也都支持這樣的要求
這就好像一個學生在雜貨店偷東西,但雜貨店的老闆堅持這學生的老師一定要到雜貨店的老闆面前為這學生的行為說SORRY一樣奇怪呀
PEUGEOT好?PEUGEOT妙?PEUGEOT聒聒叫?
切...
我又不是獅幫義和拳.白蓮教
少來這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