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jo494bj3 wrote:2014-12-24...(恕刪) 好奇想請問一下有人提到停車場不屬於交通隊負責那樓主有提到"停車場說是政府的要等明天公文下來簽名才能翻拍"應該是公有停車場,這樣到底算不算交通警察權責範圍?如果是私人停車場呢?法律的規定到底是如何?有人知道明確解答嗎?
jackie07 wrote:不知道樓主是否有保車...(恕刪) 絕大部分的保險公司的車體險理賠範圍不限公共道路 只要是車碰車就可以賠事實上根本沒有"肇事逃逸"這條罪 法律上有提到"肇事逃逸"有兩處=>無人傷亡的肇事逃逸 指的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第62條第1項罰則 是行政罰跟違規闖紅燈一樣 警察單位對肇事者開罰 頂多吊照 不是肇事者對被害人賠償有人傷亡的肇事逃逸指的是刑法第185-4條公共危險罪一般人民口中的肇事逃逸指的是後者 當然有些好事的人喜歡把前者也大聲嚷嚷"肇事逃逸"其實對肇事者根本不痛不癢至於毀損罪 那是網路謠言 不知道是哪篇網路文章教的刑法上 非故意犯是不構成毀損罪的 所有的交通事故 擦撞 除非你能證明對方是故意(很難)否則不用想了 也別以訛傳訛了樓主只能以民法的損害賠償求償如果有保險 不用想了 出險請保險公司處理這種事 頂多是賠你鈑烤錢 法院折舊很難堪官司一打 最少半年以上 還要出庭 沒必要對方可能有高人指點 只要耍賴就可以了 保險公司未必會對他求償為什麼呢? 因為你的維修費早就算在保費裡了 賠你的是其他沒出險的保戶 不是保險公司跟對方求償 是保險公司多賺的 如果賺沒多少 未必會上法院 而且代位求償也很麻煩這也是為啥大家出險 鮮少沒看過保險公司來請你談代位求償的事情再者 看影片 對方100%肇責 樓主沒有肇責 隔年保費不會增加所以出險吧~~
這個時候有行車紀錄器就重要了但好像要有關機碰撞自動錄影功能....做人要誠實這位應該也是太太了吧怎麼教下一代呢?有一次超速被攔我就跟小孩說因為把拔開車太快,很危險,所以警察輸輸就把我們攔下來叫我們慢慢開,順便開張紅色單子@@(直線的山路上,農機慢慢在你前面開,你超過他就超速,然後警察就在前面測速)(是不是很剛好!!!是不是很剛好!!!是不是很剛好!!!)...很衰,所以講3次SORRY~離題了~
保險員說 對方肇事車主說 傷痕不是她造成的她的車不會撞到我受傷的地方 警方當場都拍照存證了對方保險好像也不賠 好像只能提告了可以換一位保險員了,只會收錢不想做事之前我的車只有保丙式車對車,開在高速公路上被輛左前方車子的輪胎輾到地上物,彈起打到我的車身對方也是保丙式正常情狀這是無法出險的,可是我的專員跟對方的保險員協調後,對方保險公司出險,不夠的部分我的保險公司會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