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frank wrote:
這就不知道囉...您...(恕刪)
美國有個汽車銷售員,是金氏世界紀錄的保持人,他說過一句話,他說,每個人約
有250個人際網路,你若賣車子服務做得好,就會有個人幫你向這250人推薦你,同
樣的,若是你服務做得差,他也會向這250人大聲的放送,訴說你的不好,所以這個
案例看來,最大輸家是誰大家心知肚明了吧!!
附註:一般買賣糾紛常歸在民事,而民事不像刑事比較有確切的法條可以參考,之所以
會比較少有案例鬧到法庭上都是因為"打起來不划算,就算贏也只能拿回小錢""大公司
有法律顧問,我們小老百姓能打得贏嗎?",造成這種現象其實也是國內關於消費者保
護的資訊實在不夠普及,都要鬧出人命的大紕漏才會有人警覺,實在不好。
我都建議家家戶戶要買本六法全書或是實用法律字典甚麼的放家裡,遇到問題就參考
一下,才不會讓自己的權益睡著,至少,要告官或是找律師前,自己要先有個底也是
不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