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管理員及各位網友,大家好:

我是依德銷售顧問劉家任,一年前的今天(2013.03.12),我在Mobile01 BMW討論版無端遭網友VexZau貼文誹謗,文章標題「交手經驗分享~請小心帳號「好運男人」這個BMW的業務」,該起事件喧騰一時,輿論對我個人以及我服務的依德股份有限公司施加了極大的壓力。為了自清,我採取了法律行動,案經提告之後,歷經將近一年的偵察及審判過程,法院終於抓出了藏鏡人,並給予法律的制裁。

很遺憾的是,這名藏鏡人竟是一位備受傳頌推崇的同業。

對於判決的結果,我不能接受,但選擇不再上訴;因為我並不是要這位同業遭受特別嚴重的懲罰,只是希望能使對方心生警惕,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尊重這個行業:你可以偽裝成消費者,在版面上放神單、放天價、釣魚,這是你的經營手法,但是絕對不能用公然誹謗的惡劣手段來打壓你的同業。

這起事件,不單是一位豪華進口車業務員,詆毀同業的法律案件;它更是一件典型的網路犯罪判決範例,在類似案件日益增多的當下,值得所有以為「網路是匿名的,可以為所欲為」的使用者們引以為鑑。

網友的意見,我不一定會回應,但是對於所有一年前及一年後關注此事的熱心網友以及客戶們,我表達由衷的感謝!

依德 劉家任
2014.03.12

裁判書查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判決類別:刑事
判決字號:103年審簡字第35號

圖檔下載:

原始貼文




起訴書頁面1




起訴書頁面2






起訴書頁面3





判決書頁面1




判決書頁面2






判決書頁面3






判決書頁面4





判決書頁面5
真是太好了!好人終得勝利!
因為這01版上真的有很多人喜歡指名道姓的直接打出人家帳號來批評、辱罵,
前幾天我才在另一篇文章被一個鍵盤手打出我的帳號來罵我,
他這個鍵盤手好歹也用引言比較恰當,真是沒教養!
我也來收集資料已備不需。
恭喜版主!
邪不勝正.
對於遭同業攻擊. 可能是台灣的賣車環境使然.
最後.
祝版主好運大開!!
也謝謝你給這些在網路上的蟑螂上了一課!!
看來之前很多義氣相挺的網友,這次真的一起被打臉了!
銷售競爭是常態,只希望是有個公平正義的環境,而不是用這種方式。
版大為了自身清白的努力,給你
哇! 雖然只判毀謗罪(毀謗內容瞎掰的有點好笑)成立處拘役伍拾日 !!你指稱的業代又創了一個記錄囉!只是這個記錄不太光采!!
但接下來我可能會更吃驚的是 汎德總公司對這件事及對這位業代的處理態度!!


其實在這版上 不論是買方賣方 某種程度上 都是心理上的凌虐
若持買天下第一神單 或特定業代一直持貶低或醜化同伴 BMW同業而削價競爭的心態
即使經過漫長的議價 成交後蜜月期都不會太長 一有問題就各分東西簡直就像怨偶一般
有那一品牌汽車版 像BMW版討論價格的文章多又雜亂 探討車子本質問題文章確是九牛一毛
這全是台灣總代理汎德的區域售價規範缺乏嚴謹的設計 而且又縱容各經銷商之間的《惡性》價格競爭

你們這些買賣雙方也只得繼續這樣的戲碼囉!
易科罰金才5萬就OK?

看來冒名胡謅,誹謗的代價還真的不高..

真正有殺傷力的是撕破假面具

56GY wrote:
易科罰金才5萬就OK...(恕刪)

怕的是雖然被撕破了假面具
再戴一頂罷了 還是有人會上勾!
恭喜你 正義終於得以伸張...

被同業且同品牌體系的人士攻擊 你們簡董一定氣死了...
我是業務 wrote:
但接下來我可能會更吃驚的是 汎德總公司對這件事及對這位業代的處理態度!!..(恕刪)


看了判決書原文,管他黑貓白貓,車賣得多就是好貓 ...
Allen-K wrote:
看了判決書原文,才知...(恕刪)

哈!你的意思是更生人業代 依舊在體系內活動
我想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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