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龜5408 wrote:我上個月也是在等紅燈時被人從左後撞上(機車撞機車),筆錄上也有註明我是靜止狀態。對方受傷,我人車平安,警察也是說,對方可以告我。我後面又沒長眼睛,真是不公平。...(恕刪) 越來越多苦主網友的真實案例浮上檯面了甚麼路權?還不是死者為大傷者為大
一個小路人 wrote:給你一個建議你可以不要開車,就不怕這些事情了並沒有人拿著槍逼你一定要開車吧...(恕刪) 給你一個建議你可以不要用電腦跟搭捷運阿 就不會有那麼多問題了並沒有人拿著槍逼你一定要用電腦跟搭捷運吧
在台灣就要有這樣的認知肇責?能怎麼樣?公道?能當飯吃嗎?一旦有人受傷和解是最快的路不用談一秒鐘幾萬塊的人光是一個上班族跑法院花費的精力和時間就足以讓人心力交瘁還不用說可能要請律師的錢和解的金額是關鍵那些想要藉由交通事故大撈一筆的人也要想一想上法院並不能得到更多過失傷害前科又如何?罰金也不是繳給你我想這也是調解委員會需要強調的部份還有一直強調保險的人也不要給大家過度的期望了保險員怎麼會在乎你要背前科?你要上法院?保險是保障萬一碰到無賴不賠錢自己的損失有人可以代為補償絕對不是希望藉此可以全身而退
咖啡加紅茶 wrote:每次看到這種討論我都還是很偏激的想講,要自殺的人,跑出馬路給車撞一撞就對了還可造福家人...尤其那種欠債,被逼的走頭無路的人...雖然這話偏激,但就是倒出台灣開車族的無奈......(恕刪) 一點都不偏激你講的是真的阿想自殺還留一筆錢造福家人的請去路上找車撞找稍微貴一點的就是那種百萬國產車或是兩三百萬進口車這種通常背景不會太強又有點錢不要找一台一兩千萬的超跑去撞阿人家的律師團跟兄弟們會玩死你的想殺人又不想蹲太久的請先買一瓶高粱然後開車去撞人撞完以後整瓶高粱灌下去然後睡覺等到有人報警警察來叫醒你你再說"花生省魔術了?"威爾康塗抬萬
muriel0327 wrote:很好奇,如果受傷的最大,那改天等法官或檢察官開車時,故意衝過去給他撞。會有什麼結果? 應注意而未注意?...(恕刪) 這個說法我家人有提到過真的很奇妙從來就沒有這種事發生過耶不過我看這種情形法官會判應注意而未注意不是他啦是你行人應注意而未注意看到他車來了你不會閃嗎?反正他說了算啦呵呵
現在法律跟法官都是沒用的撞死闖紅燈的你也有事,但是他違規造成的你還是逃不過連帶責任車禍也一樣,除非對方人很好不追究就走了,要不只要車禍都會說啥誰對幾% 你對幾%你要負責幾%很莫名其妙例如像我車停在買早餐被撞倒,要對方陪全新維修(我車保養很新),警察就在說沒在陪新的我說要是他今天不撞我,我就不用修,若今天換你被撞,莫名其妙要自負這些損失這樣對嗎?他就啞口無言了,在台灣這鬼島已經很多事情被扭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