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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5人座停產的苦主
目前還在跟原業務協商中(他們提出少於原牌價差額的方案)
我目前的做法提供給大家參考:
1. 撥打馬自達的080 (0800-021662)
不是經銷商業務名片的080, 這樣馬自達就會立案, 然後也會轉給經銷商客服立案處理, 然後兩邊都會有紀錄.
2. 撥打1950消保專線諮詢
經簡單陳述: 已付訂金、但被告知要貼錢升級到7人座, 不然就解約(退訂金+利息)
消保官: 基於契約已訂, 車商無預警、故意違背合約, 這樣我是可以針對他們的履約態度不滿意而立案申訴. 然後消保單位就會發文要求車商提出說明與賠償計畫. (一般差不多7日內就會發文到車商)
至於合約部分:
請參考汽車買買契約書,背面所述的汽車買賣約定事項: (各家依照定型化契約擬定, 但可能文字略有差異, 以下是我簽的那份)
二、標的物規格、顏色之變更或停止供應:本契約標的物之車輛,非經他方同意,契約當事人任何一方不得要求變更規格、顏色或配件。本契約標的物之車輛因供應廠商改良、變更或停止供應,致出賣人不能依原約定給付者,出賣人應即通知買受人,買受人得解除契約,請求返還已付價金,及自受領日起至返還日止依法定利率計算之利息。但買受人亦得不解除契約而依出賣人所定價格標準核算買賣價金,並受領改良或變更後之標的物者,出賣人不得 拒絕。
最後一段話: 但買受人亦得不解除契約而依出賣人所定價格標準核算買賣價金, 並受領改....
消保會所公告的定型化契約
內容為: 但買受人亦得不解除契約而依出賣人所定價格標準核算買賣價金, 多退少補, 並受領改.....
不曉得是否可以因為車商少擬了"多退少補"的明確定義, 而認為車商不可要求我貼錢, 而是他們要認賠優規提供.
大家覺得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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