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我有詢問站方站方也有給我回應了是我太白目開頭和結尾都有寫到業代的資料而且連名字和位置都寫了所以被認定有廣告的意思好在雖然我重寫是在站方回應之前但是我自己有把那些給刪掉所以現在應該還好而且其實我最後一張我有換耶本來我自己臉塗掉了,但想說我是沒什麼好隱藏的所以就換成正常的照片交車真的很開心,現在每次開這台車其實心情也都很好。ziemaeas wrote:你這篇違規的原因很有...(恕刪)
oist wrote:市區不建議重踩,柴馬...(恕刪) 恭喜樓主開新車這台車非常好看配備也很到位算很划算的另外 oist大希望你別介意可能是你不常開快也沒試過真正動力猛的車175/42.8 這個動力真的一點都不可能會重踩的貼背感會"很可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