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自達只懲處自己.怎沒對攝影者提告


6核心 wrote:
不管對與錯.但當事人...(恕刪)

先說要告啥...
更何況..他是被請進去..
最後被趕出來..
當事者也都照做..
想請問要告啥..
要搬法條在這種狀況..

你是搬哪一條 民法嘛??

殊不知刑法與憲法都有法律可以有權限高於民法

僅提告 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應可成立之意圖

民法可能還要等很久喔!
還提告勒 不要說法理站的住腳與否 對方都沒提告(業務過失傷害)你還在那邊剌叭 大眾氛圍已傾向受傷一方 服務業就算有十足理由提告也只能吞下去 像樓主這般 只能讓事件更複雜 不是企業主和一般大眾所能認同
實在有夠好笑

韓哥,出去哥,脫衣哥,偷笑哥,拳頭哥,交流道姐

出了事後一個比一個還龜

不是都很嗆?

怎都縮了?

沒錯幹嘛縮

有錯又不道歉

是怎樣?
大家為什麼那麼HI FI.因為只是個喇叭.一個喇叭一個影
我是喇叭你也也是喇叭.我都不想說..你們勒

我雖然開板喇叭了.我也惦惦.不知道你們大家在叭什麼.一定要我繼續跟你們無聊嗎?
這就是台灣當今社會

拍來的影片又沒有做商業行為
多讀點書好嗎?
6核心 wrote:
大家為什麼那麼HI FI.因為只是個喇叭.一個喇叭一個影
我是喇叭你也也是喇叭.我都不想說..你們勒

我雖然開板喇叭了.我也惦惦.不知道你們大家在叭什麼.一定要我繼續跟你們無聊嗎?
這就是台灣當今社會


自己開版,又狠狠打自己巴掌....這是哪招???
版主說他惦惦?我怎麼感受不到 還是吞不下去?
版主說他惦惦?我怎麼感受不到 還是吞不下去?
心態跟你一樣嗎???
哇哈哈~~
頂多只能針對民法侵權提告
但是在自身理虧的情況底下
很難想像法官會判多少 ?
而且民事求償本來就很久
說白一點 , 以這個Case來看根本不痛不癢
要告就告吧,如果你們堅持這樣有討回來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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