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記, 千萬不要把車先拖去給原廠鑑定,
讓球員去兼裁判, 那能期望會有什麼好結果?
更別提還有被毀滅跡證的可能.
最好找公正第三者先作鑑定並留下文字與影像記錄,
消防隊有作火災的鑑識工作, 但對車子不一定內行.
可以參考一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汽車消費者保護協會,
它們有作許多種的鑑定工作:
http://www.car.org.tw/
經過第三者鑑定了之後才拖去原廠,
這樣就比較不怕原廠敢動什麼手腳了, 而且,
原廠也不便再從對自身有利角度去認定起火原因了.
mo1stanley wrote:
以下全為事實陳述,[新增] 11/8 05:00pm
我想我在把事件發生講的更詳盡點,這樣對所有當事人都會比較公平,從出發到事件發生時,空調都是有開的。
1。在幼獅工業區交流道附近(國道里程標記約67公裡,離停車地約7公里),因為二個小孩有睡著,老婆請我把空調調整一下,我從23度調整成28度。
2。在快到楊梅交流道時(國道里程標記約69公裡,離停車地約5公里),我有聽到一聲機的聲音,但因為旁有一個貨櫃車,此路段又是下坡,我當時覺得是貨櫃車的煞車聲,後來就沒有聽到什麼比較誇張的聲音。(10/15在新竹廠時技師長有說應該有大的聲音,我說只有這時有聽到)
3。快近楊梅收費站,老婆有說冷氣怎麼熱很快,我說對啊
4。再來就是鄰車提醒了。
(恕刪)
以馬自達車內自然產生的異音啊,如果不是一直有很大聲或高頻的聲音,真的很難察覺,尤其在高速行駛下,加上路面和輪胎產生的異音下,如果小小聲的異音真的視聽不到,這也突顯的馬自達隔音品質和組裝品質真的待加強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