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男乙 wrote:
看你要不要而已啊...
供不應求時, 就是賣方市場, 那本來就會這樣..
因為買方這邊會競爭, 會搶貨...
當有人比其他人更急需時, 就會拿錢插隊, 就是要排前面, 出更高的價, 要賣方先出給他.
供過於求時, 才會是買方市場... 此時情況就會反過來,
庫存太多, 跳樓大拍賣, 買一送一, 轉現金 搶客... 撿便宜哦..
身在民主國家, 還沒辦法適應這種自由市場?
所以, 這種事沒什麼好想的, 單看你有沒有那麼急需,
提早那些日子拿到貨, 你可以多做什麼或省什麼的, 此時對你時間就是金錢, 所以划的來的.
看你搶的動力源有沒有很兇, 高過於那些價差.
你本來就不急, 那何苦多付...
這種東西還可以說得非常理所當然的樣子 也非常不容易
業務這職位代表這公司的與消費這的簽約合同去買這東西
你的敘述中 完全沒有合約這東西存在. 任由雙方喊價似的
自由民主國家要適應自由市場? 我看如果你在美國這樣跟人多收5000. 早就被告到天上去了
寶卡力 wrote:
如題,本來一直等車,但業務突然打來說臨時有台車可交,時間從12月提前到10月底,但折扣要少5000,大家會接受嗎?
不能接受,我會馬上退單,跟別的業務買。
原因是因為契約已經簽訂了,
如果簽約前跟你說加5000元可以快兩個月,這時你願意,你就簽約,不願意就不要簽,等於你情我願。
但是今天你已經簽約了,約已簽定,卻在事後跟你說多加5000元可以讓你車快2個月到。
你懂這差異嗎?
前者是約定好後,才簽約的,沒有違約問題,後者是已經簽好約才改變,這根本形同毀約了。
一個業務說話不算話,不照合約走,你認為他會在你買車之後有完善的售後服務嗎?
前面很多文章都提到美國市場如何,可以加價以較快速度買的搶手的新車,或是郵局限時掛號的比喻,但你想清楚喔! 這些行為都是在雙方簽約前,講好條件後才簽約的,不是想你這一種已經簽完約,還在信口開河的。
所以建議樓主直接退單,並且客訴後找其他業務買吧! 要讓這種人吃吃苦頭他才會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