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做出關心傷勢的舉動也不一定得上救護車.做出緊張傷勢的的動作麻煩同事去左鄰右舍借個醫藥箱或7-11買個消腫藥物(曼秀雷敦之類的).自己留在現場陪不是,若傷者要找主管,當然要答應他.等主管來了之後要用緊張傷勢的語法跟主管報告.當你形容到比傷者的痛還要痛時.這時傷者氣就會消一半了.
從撞到頭、找主管、請進後台、到影片結速.加一加過程應該有20分鐘.
關心傷勢這一點沒任何人做出樣子......真會讓受害者消氣嗎?
更可笑的是傷者要求的面速利達姆依職沒出現.
把傷者跟奧客畫出等號,然後上演車輪戰迂迴處理的戲碼....
讓我聯想到他們是不是把傷到人跟消費糾紛也劃上等號了?
並非只有服務業才需要這樣.任何行業都一樣.不小心撞到同學,不小心砸到同事..不小心撞倒路人.第一步都需要先關心傷勢,若只是賠理道歉,會讓傷者聯想到敷衍了事.
若準備了藥膏之後.傷者敷完仍想去醫院的話呢?...當然還是要送去醫院.因為大家都不是傷者.不可能比傷者還聊解他的傷勢....就連醫院的醫生通常也都會採用傷者的訴求最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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