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5000KM保養一次每次多瓶機油價差800-2000元一年才保養2次(約)保固內,實在沒必要省那些錢隨便吃喝都超過,半年幾白元也要省的人,乾脆不要開車了查01很多年都有保固的爭議,為何有些人還要自備油品呢?為何不能等到過保後,再自備油品呢?有人可以回答我嗎?A種人:給原廠貴貴賺,凹過保固期再到民間保養廠,但省煩腦,不需在01貼文討拍B種人:自備油品,以為省到不少錢,有問題出保固,公司就刁難,自己要花時間找律師告,氣PUPU,然後80萬上下的車,開起來就是怕怕的,深怕上高速有問題就.......,最後只好再換車,有比較長嗎?請問你要當哪一種人?發文者說2017年8月才買新車,不到兩年,車子渦輪有問題,不管出保成功否,車子就是要修浪費時間,浪費體力,又氣PUPU,要可能要花錢告,此車沒修理好,開起來又怕怕的!兩年新車,都是自以為:自備油品,省那1000多元很利害...........實則是沒事找事作!讓新車成為故障車
業業業業 worte:原廠油真的貴..同樣...(恕刪) 每次保養才差800-2000元,為何不給原廠賺一下,才兩年新車,又不是5-10年老車?一點點錢都出不起嗎?每年保險不是都上萬元嗎?保險費都繳的起,為何價差不願買單?
我也是VITARA 車主:沒有關析,板主:遇到了就解決1.如果不能出保,就到民間車行,自行認賠,永不再回原廠......VITARA 是好車!2.如果下次想買車,一定要車公司出具: 自備油品不影響保固,的切結書,並簽名蓋公司章才能買如果此公司不願出具切結書,此車就不要買,再換一家公司買!3.祝版主好運!
cdykimo worte:我也是VITARA 車主:沒有關析,板主:遇到了就解決1.如果不能出保,就到民間車行,自行認賠,永不再回原廠......VITARA 是好車!2.如果下次想買車,一定要車公司出具: 自備油品不影響保固,的切結書,並簽名蓋公司章才能買如果此公司不願出具切結書,此車就不要買,再換一家公司買!3.祝版主好運! 切結書? 車廠才不會理你呢!告官就好了,被告多了車廠就不敢了。
tna006 worte:同樣的情形,你今天去麵攤吃麵你跟老闆說,我要自備麵條、青菜,然後用麵攤的湯,老闆只要幫我烹調即可結果回家後上吐下瀉,如果你是麵攤老闆,你會怎麼面對這個客人? 這段如果站在業主的角度看似合理,但以消費者角度來說卻很不合理因為公平交易法的法規就已經明文規定:新車在保固期間,如果經由第三方進行車輛之維修、保養、零件更換,原廠可依消費者使用非原廠規範之零件、或進行車輛改造之由,拒絕繼續為消費者進行車輛保固。但是,消費者可以自備機油回原廠保養,只要消費者所自備之機油有符合原廠使用油品規範,原廠不得拒絕更換,也不得取消車主的保固資格。但是前提是,消費者所自備之機油,不得為假油、無檢驗認證之油品、不符合原廠用油規範之油品。如果消費者所自備之油品正確無誤,但車廠拒絕為消費者更換,或者宣稱更換後將終止保固,那麼該車廠將觸犯公平交易法第十九條第六款及第二十四條。公平交易法第十九條第六款:以不正當限制交易相對人之事業活動為條件,而與其交易之行為。公平交易法第二十四條:(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之禁止)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事業亦不得為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以你要舉的例子來說,這樣應該比較合理:法律規定你去麵攤吃麵,湯底可以自備只要符合規範及認證,你吃壞肚子麵攤就是要負責今天如果你去好市多購買這個符合認證的湯底,購買的發票有留存,且好市多也提供相關佐證結果麵攤老闆跟你灰說從購買到烹飪的過程,他懷疑有被掉包~要你提供第三方的檢測報告不管他說是假湯底還是有沒有被掉包,我們消費者一切都照規定走,你覺得誰該負舉證責任?有人花錢去吃麵,然後吃完拿石頭砸自己的腳再賴給麵攤的嗎?而且麵攤最多只能幫你醫到拿石頭砸腳前的狀態,什麼精神賠償那些都不用付這樣舉證責任應該由誰負責?小弟個人是覺得這個案例應該請購買機油的廠商協助(提供更多佐證或請他跟車廠聯絡)如果不怕麻煩,只要買的油品沒問題~車廠是一定要處理的,因為再耗下去損害的就是車廠的商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