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叩""叩"的代價-行經國道請小心!!


abo wrote:
事隔將近20天 以為...(恕刪)


送調解....要調解什麼???
你請他去作鑑定 鑑定出來再說
他也告不了你
你根本不用理他
像此種意外
1.沒人受傷
2.無法證明是你車上零件造成他的損害
有賠1萬很夠意思了(其實根本不用賠他,賠他 他就認為你已經認錯了)

樓主真是心地善良的老實人,
真的被人家吃的死死的.....
果然柿子挑軟的吃
樓主正是那個軟的

KHSA55 wrote:
送調解....要調解什麼???
你請他去作鑑定 鑑定出來再說
他也告不了你
你根本不用理他
像此種意外
1.沒人受傷
2.無法證明是你車上零件造成他的損害
有賠1萬很夠意思了(其實根本不用賠他,賠他 他就認為你已經認錯了)


如同樓上大大所說的
.................................
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

樓主真是宅心仁厚,放寬心吧。

請他拿出証據?
你這種性格還要上來問幹麻?
一堆網友都跟你說要怎樣做了...還問要怎麼做!!!!
直接對方要多少就給多少就好啦!!
問那嗎多你也是乖乖的會給錢咩~~
該他送調解委員會吧!他必需到您的鄉市公所來作調解,如果您與當事人的地點有距離,那麼就讓他不遠千里來吧!何況這種事情,您本來就沒有絶對的對與錯,而當事人也沒有保持安全距離,還有您在事件發生時,有報案或備案嗎?如果沒有,那麼從何舉證呢?
如果證實是您車子所造成對方的損傷,那就乖乖的賠償吧!

我最近剛好在花蓮海洋公園受點小傷,因為是園方的業務過失,所以在收集相關證據後,幾番請教市公所的法扶律師,準備向園方要求賠償或控告,您也可以找當地的公所法扶律師請教看看吧!

abo wrote:
今天下午約4點行經國...(恕刪)


分享一下我的經驗
有一次我也是在高速公路上
被一台Savrin示意我往路邊停下來
下車後跟我說我的輪胎濺起來的東西打破了他的擋風玻璃
要我賠償他

我告訴他
第一:如果你有行車紀錄器,請保存好檔案
第二:這不是我車上掉下來的東西,你要求償請找高工局,依照未盡責維護該養護路段
第三:我可以幫忙你當你的證人

以上就是正確的處理方式

別傻乎乎的虧了錢!
如果對方無法舉證
我認為苦主應該不必賠.

不過如果是以下情況且有舉證,我就不知道該不該賠了?
壓到路上的無主物品或石頭噴起,導致後方車輛損壞.這要不要賠?不知有大得有經驗沒有?
謝謝各位大大的提醒與經驗分享 我知道接下來要怎麼做了 我會堅定立場不再付款 我一定會硬起來的 謝謝大家!!
請對方提出相關佐證出來,是你用到的才認賠~
沒有直接證據說是你弄的,你何必傻傻的任人宰割..
還是有什麼您有什麼難言之隱沒說出來?
把握當下、愛要即時;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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