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9007022 wrote:
主題:Suzuki 南港億和退訂
7月初時想買一台小車當保母車,所以開始看車長4米附近的小車,看到最後還是覺得swift的車長比較短,但空間感不輸4米以上的小車,
剛好swift sport又在7月初發表上市,所以就在7/17向SUZUKI億和汽車南港店業務訂購swift sport白色轎車一台,
因為急需於8月1日前用車,所以訂購時跟業務表明需於7/31日前交車,該業務也表示沒問題,可以在7/31日前交車,並在訂單交車日期上註明交車日期為107年7月31日,
所以本人在簽約當時就刷卡付訂金3萬元整,並且在訂單上備註”客人於7/31號前交車,不然全額退費3萬元整”,
訂車之後,本人於7/19日開始透過line詢問業務車子何時會到營業所,業務皆以車子還未到,要明後天才知道回應,
詢問至7/25日,本人跟業務表達如果確定本人沒有配到車子,因為急需要在8/1用車,可否將訂金3萬元退還,方便讓我有時間去訂購其他車款,但該業務只表示已經努力在調車,請給他一點時間,
到了7/26日,還是沒有收到業務通知有配到車,所以跟業務表明7/26日(周四)晚上如果還是沒有確定配到車子,根本不可能在7/31日前交車,
因為配到車之後,消費者還是需要大約幾天的時間去現場驗車,
驗車沒問題後,需要幾天時間籌備尾款來匯款(我要用信貸,因此才會一直跟業務確認有配到車後才會開始去做對保,對保到放款有問過銀行最快大概三天),
匯款完業務才會去領牌與安裝合約上的配件跟貼隔熱紙等相關事宜,完成之後才能交車。
因此本人於7/26晚間7點半將合約兩張與配件單親自送交至suzuki南港億和營業所,並且請業務幫忙辦理退訂事宜,
該業務也表示沒問題會幫我辦理退訂事宜,但是7/27(周五)晚間7點,suzuki南港所所長致電本人,表示無法退訂,
並且表示有一台白色swift sport車子在花蓮,他會調這台車從花蓮運送到台北,要求我在車子運送過程中先匯款並履行合約,不然將無法退訂並且沒收訂金三萬元整,
本人向所長表示消費者買車匯尾款前,均需通知消費者至營業所現場看車、驗車,驗車沒問題後,消費者才會進行匯款之動作,接下來才會開始領牌,安裝合約上的配件與貼隔熱紙,完成之後交車,
但該所所長卻說買車根本不需要驗車,因為車子有保固,有問題公司會保固處理,要本人一定要於7/31日之前匯入尾款,否則沒收訂金三萬元,
本人強烈表達無法接受配合,該所所長隨即表示我的三萬元訂金將無法退還,
到了7/30(周一)早上九點多,該所所長又致電本人,跟我說車子拖到南港所了,要我今天去驗車並且在7/31完成匯款領牌交車,
我跟所長表明我這幾天都要上班,並且也不可能在隔天匯款領牌因為需要申辦信貸,所長即強硬表明那是我無法配合,退訂怒難重命。
我認為該所所長此舉已經枉顧消費者的基本權益,在買賣雙方無共識,且我不認同與不信任該所所長之作為的情況下,我已經不想與suzuki億和南港所買車,
請問這樣我還能要求suzuki台北南港億和營業所依照合約將本人於7/17日交付之訂金三萬元退還嗎?
7/30有致電SUZUKI總代理金鈴汽車0800陳訴,但是感覺金鈴總代理不太想理會,認為這是經銷商與消費者的買賣合約糾紛,總代理無法介入,目前已經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線上申訴。
發這篇文是要分享給對suzuki車子有興趣的人,除了慎選業務還要慎選所長跟經銷商,
買車之前,該所所長對消費者的作為讓我不禁煩惱買車之後如果車子有問題會被怎樣對待,
suzuki的小車真的做得不錯,但是我對金鈴總代理與經銷商這樣漠視消費者的權益,我真的覺得很失望。
沒圖沒真相,附上訂單與配件單
你自己違約在先
三萬元當學費剛好而已~


8/1急需用車, 你在急什麼
第二
沒錢還在那邊急? 搞笑嗎?
第三
不領牌, 沒收訂金, 謝謝
營業所真倒楣
同樣的劇情記得MOBILE01 SUBARU也有
subaru 訂金絕不退還,無論理由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36&t=5199235
仔細看這種劇情都有一樣的劇本
1.急
2.沒錢
3.貸款沒過, 那只好沒收訂金囉, 不然業務是在浪費時間陪你聊天嗎?
b9007022 wrote:7月初時想買一台小車當保母車,所以開始看車長4米附近的小車,看到最後還是覺得swift的車長比較短,但空間感不輸4米以上的小車,剛好swift sport又在7月初發表上市,所以就在7/17向SUZUKI億和汽車南港店業務訂購swift sport白色轎車一台,因為急需於8月1日前用車,所以訂購時跟業務表明需於7/31日前交車,該業務也表示沒問題,可以在7/31日前交車,並在訂單交車日期上註明交車日期為107年7月31日,所以本人在簽約當時就刷卡付訂金3萬元整,並且在訂單上備註”客人於7/31號前交車,不然全額退費3萬元整”,訂車之後,本人於7/19日開始透過line詢問業務車子何時會到營業所,業務皆以車子還未到,要明後天才知道回應,詢問至7/25日,本人跟業務表達如果確定本人沒有配到車子,因為急需要在8/1用車,可否將訂金3萬元退還,方便讓我有時間去訂購其他車款,但該業務只表示已經努力在調車,請給他一點時間,到了7/26日,還是沒有收到業務通知有配到車,所以跟業務表明7/26日(周四)晚上如果還是沒有確定配到車子,根本不可能在7/31日前交車,因為配到車之後,消費者還是需要大約幾天的時間去現場驗車,驗車沒問題後,需要幾天時間籌備尾款來匯款(我要用信貸,因此才會一直跟業務確認有配到車後才會開始去做對保,對保到放款有問過銀行最快大概三天),匯款完業務才會去領牌與安裝合約上的配件跟貼隔熱紙等相關事宜,完成之後才能交車。因此本人於7/26晚間7點半將合約兩張與配件單親自送交至suzuki南港億和營業所,並且請業務幫忙辦理退訂事宜,該業務也表示沒問題會幫我辦理退訂事宜,但是7/27(周五)晚間7點,suzuki南港所所長致電本人,表示無法退訂,並且表示有一台白色swift sport車子在花蓮,他會調這台車從花蓮運送到台北,要求我在車子運送過程中先匯款並履行合約,不然將無法退訂並且沒收訂金三萬元整,本人向所長表示消費者買車匯尾款前,均需通知消費者至營業所現場看車、驗車,驗車沒問題後,消費者才會進行匯款之動作,接下來才會開始領牌,安裝合約上的配件與貼隔熱紙,完成之後交車,但該所所長卻說買車根本不需要驗車,因為車子有保固,有問題公司會保固處理,要本人一定要於7/31日之前匯入尾款,否則沒收訂金三萬元,本人強烈表達無法接受配合,該所所長隨即表示我的三萬元訂金將無法退還,到了7/30(周一)早上九點多,該所所長又致電本人,跟我說車子拖到南港所了,要我今天去驗車並且在7/31完成匯款領牌交車,我跟所長表明我這幾天都要上班,並且也不可能在隔天匯款領牌因為需要申辦信貸,所長即強硬表明那是我無法配合,退訂怒難重命。我認為該所所長此舉已經枉顧消費者的基本權益,在買賣雙方無共識,且我不認同與不信任該所所長之作為的情況下,我已經不想與suzuki億和南港所買車,請問這樣我還能要求suzuki台北南港億和營業所依照合約將本人於7/17日交付之訂金三萬元退還嗎?
7/30有致電SUZUKI總代理金鈴汽車0800陳訴,但是感覺金鈴總代理不太想理會,認為這是經銷商與消費者的買賣合約糾紛,總代理無法介入,目前已經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線上申訴。
發這篇文是要分享給對suzuki車子有興趣的人,除了慎選業務還要慎選所長跟經銷商,買車之前,該所所長對消費者的作為讓我不禁煩惱買車之後如果車子有問題會被怎樣對待,suzuki的小車真的做得不錯,但是我對金鈴總代理與經銷商這樣漠視消費者的權益,我真的覺得很失望。
沒圖沒真相,附上訂單與配件單
7月初時想買一台小...(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