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無非就是代表著公司的門面表面上說一回事事後講的又是一回事不禁讓人質疑是業代自己本身信用有問題還是說公司訓練不夠完善呢?原PO講得這個業務 我看也紅了知道他的人 以後也不會跟他買車了一點誠信都沒有要對自己說的話負起責任來講話這樣顛三倒四 誰還敢跟這種人做生意?
人多的話...打團體消費糾紛訴訟.....好處很多....1.證據充份...人手一份簽單...也許有人有少寫些什麼....2.消費糾紛找消保會...免保證金...(打官司要錢的...)3.他人有相同問題..可以中途加入..不用另行訴訟...4.法官也比較好判斷..一個人說..可能是奧客...十幾個人說...那是店家的問題了5.比較不會有...會吵的小孩有糖吃大家穫得的賠償條件都是一樣的....6.萬一得自費請律師...分擔費用也不高.....
大大千萬不可妥協,車商其實都可以個案處理,先從公司申訴管道反應,客服、email...若個案處理得當,雙贏啦...頂多是公司行銷出問題,他們內部檢討一下記取教訓又何仿,公司名聲保住了不差之前訂的那幾台啦...若應變不及而成公開被申訴的對象,名聲變差了那更虧...不知他們是怎麼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