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一點紅 wrote:既然已經核准封路舉辦比賽,就不應該用違法交通規則加以取締... 政府機關是有很多職權劃分的無論鄉公所還是縣政府,能直接核準的最多是"封路"這個項目(主辦單位連這個都沒有完全完成)其他剩下活動內容的部分,一般是由其他管理機關來處理所以本案若要以此說"政府機關已核準",這未免太可笑…
星幻 wrote:所以曼島TT開賽封...(恕刪) 問題是前面幾屆都按照這程序走 也都沒問題重點是警察也有到現場維護秩序 也沒說有問題這屆卻這樣 不就打臉前面?主辦單位也認為這樣的申報程序已經是可以的台灣這方面也沒什麼前輩 還不就是走一步算一步
星幻 wrote: 政府機關是有很多職權劃分的無論鄉公所還是縣政府,能直接核準的最多是"封路"這個項目(主辦單位連這個都沒有完全完成)...(恕刪) 這就是我的疑問,鄉公所的層級真的太低,甚至有沒有資格核准「鄉道」的路權來舉辦體育賽事我都很懷疑 如果根據法律《公路法》鄉道是由縣政府管理與維護,至少要由「縣政府」來核准或許會比較適當!而且如果是把賽車歸類為「體育活體」,是否主辦單位可以考慮尋找教育部體育司來協辦或是督導呢?個人也是很樂觀其成的。
eric0958567 wrote:沒跑完4個單位怎麼...(恕刪) 你這樣說有問題 那大鵬灣怎可以比賽?那路跑活動怎麼可以辦?人只能走斑馬線跟人行道阿怎麼可以走在路中央哩?國外也沒允許可以封路吸毒 可是可以舉辦路跑 賽車活動阿
cx3500b wrote:問題是前面幾屆都按照這程序走 也都沒問題重點是警察也有到現場維護秩序 也沒說有問題這屆卻這樣 不就打臉前面?主辦單位也認為這樣的申報程序已經是可以的台灣這方面也沒什麼前輩 還不就是走一步算一步 所以你仔細看一下文章中包括發文者自己貼的前面幾屆好歹有完成最基礎的申請程序,所以警察也調派警力支援了但這次是連最基本的路權都沒有完整申請,何況接下來的交通維持計畫?主辦單位這次偷懶未完成整體申請程序你卻怪到政府機關不開放?如同我說的,如果發生意外了是不是又比照八仙事件申請國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