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這樣爭議就來了:
廠商收到你的退貨一開箱發現面板有裂痕,請問他還會接受你的退貨要求嗎?
你說:寄出的時候是好的,那不關我的事!
貨運說:從收件到運送過程中沒摔過,而且也未開封,所以不關我的事!
廠商說:這樣的話必須判定是消費者您的個人疏失導致商品外觀損毀,無法進行退貨程序,必須由消費者您另支付維修費再取回商品。
請問你要找誰作證?裝箱時貨運員不在,而且貨運員也會事先聲明不替箱內的任何商品作任何形式的證明,只保證商品會確實送達目的地。講難聽點,東西出去到了廠商手上,他們要怎麼說都可以,這樣的例子在某TV購物台上就發生了不少的案例,我朋友本身也是受害者之一,到現在還不能討回一個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