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聽我同學說,他家附近的電玩店被博憂阿嬤操了
因為那家電玩店的 WII 全部都軟改好了放在店裡面(都裝在盒子裡,無展示,堆成一堆)
軟改=盜版??????? (雖然98%的人軟改是要這樣用)
我的疑問是 店家沒提供盜版,也無賣盜版片,博憂他們是以什麼名義去告店家盜版??
且稽查人員把那2~30台的WII搬走(沒收!?)
如果香港的任天堂代理也做一下這樣的事, 我會覺得很高興...
問一下樓主, 剩下的2%人是軟改來幹甚麼呢? 不會是"多媒體機"化及"學術研究"吧?

關於你的疑問...
我在網路上找到一篇應該是台灣相關的平行輸入...
http://www.copyrightnote.org/crnote/bbs.php?board=35&act=read&id=21
你可以看看...
另外, 修改機子裡面的韌體並將之出售...
我的看法是因為這是"牟利"的, 所以一定"已犯法"~
就如不少網路上朋友掛嘴邊... "我買一片正版後, 我為了保存所以用備份片是沒犯法的! 只要不發佈及出售備份片就好"... 雖然網路上難以查証這類朋友有沒有真的持有"原版片"... 但可以看出大家都有"出售及發佈"=違法的認知了...(我自己是沒有較真過, 只是覺得合理, 也好像有看過類似字眼, 較真的朋友不要戰我, 可以說我的問題, 但請不要太激烈就是)
那麼預載更新/修改過的軟件的商品作牟利用途, 其實和賣盜版片有沒有不一樣呢?
就我所知...
版權很多時都是有分商業用或個人用的... 網路上有不少GREENWARE/FREEWARE, 也是個人就免費, 商業使用就請付費的情況~
其實連大家以為免費的LINUX也有這樣的分別... 有部份的商用上也是要收費的... 所以軟的就沒犯法... 這想法可能有問題哦...
stander wrote:
修改機子裡面的韌體並將之出售... 這是"牟利"的, 所以一定"已犯法"~
可是裡面的韌體是共享的不是~?作者並無限制這趨向...(恕刪)
我是沒有研究過那些Wii上的共享軟件或頻道啦...
也沒有去過那些網站... (眼不見為淨啦~)
但我有說到不少免費軟件也會特別聲明非為商業用途...
兩種解讀法~
1. 商業用途請再付我錢, 我也想要分一杯羮~
2. 東西我只是"作出來"而已, 其他人拿來牟利犯法的話, 不要扯上我~
這是我使用不少免費軟件時, 看到那句"not for commercial use"聲明的想法...
你說的那些究竟有沒有相關聲明... 或是強調為學術研究...
我就不知道了~
你可以肯定沒有?

另外...
基本上遊戲主機就是一個"封閉平台", 不經主機商認可安裝上去的軟體/韌體... 自家買回去後自己家弄就算了... 但拿出來賣... 要說沒侵權... 好像說不過去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