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警察釣魚抓到賣PS2加送遊戲配件及須尋求協助~謝謝

現在警察抓著您使用盜版,盜版不就是正版光碟的對拷嗎?
我記得光碟如果您有正版的,自己備份保存不算違法,警察問的時候可以說你複製是防止以防光碟壞掉,只要您有正版光碟就不算違法吧??
這樣說不知道您瞭解我的意思嗎??
趕快去買一份,出庭時當作證據用也許可以試看看吧!!

renter wrote:
小弟現在在國外念書
...(恕刪)


這位大大

不知道你在哪一國呢?

我覺得出門在外 千萬不要內心就低人一截
英文不通 但是道理是通的

阿多阿也超愛盜版的 說不定他們內心是以感恩的心寫上對台灣的印象
如果是以看不起的態度寫的 當然當場翻臉阿

stish wrote:
不需要在這跟你討論細節啦!跟這是技術問題怎麼樣讓警察上鉤
就好像爛警察怎麼樣羅織入罪一樣

自己扯了一個漏洞百出的笑話
被人指出問題
就說不需要在這討論細節
要找台階下了嗎

我只是點出你想法的錯誤
沒興趣跟你討論
如果不想別人回應
就不要發文

讓警察上鉤
真的是天大的笑話
自以為是正義的化身嗎

stish wrote:
講太多不是警察都有防範,說不定您就是警察來臥底的也說不定是吧

臥什麼底
這裡是黑幫嗎
這個網站有限制警察不能來嗎
我看大概很多警察都看過這篇了

說不定您就是上網拍賣盜版片被捕
心有不甘而異想天開
想出荒謬絕倫的點子要找警察洩憤
也說不定是吧

stish wrote:
浪不浪費時間朗不浪費錢這不是種點

重點是怎麼完警夾,你去買PS跟片子的時候怎麼不想說花這麼多錢買PS2跟片子還要花時間打真浪費是一樣的道理

要不要玩警察是我的事情,等哪一天濺警察惹到我時我自然會好好玩他一下

警察專門搞這種芝麻小事本來就讓人很不齒

很好啊
祝你成為下一個對象
就可以把你這一套好好的運用一下
看看是誰玩誰

聞聲 wrote:
比方若是在家裡使用...(恕刪)


我沒有辦法正確的告訴您,使用盜版軟體所違反的法條...

但是下面的網址可以作為小小的參考..
http://www.microsoft.com/taiwan/piracy/procedure.htm

我問過我的警察朋友....一般來說...在實務上...

除非你有販賣行為,一般不太會去抓個人使用盜版軟體,
因為對警察與正版廠商來說程序太複雜,簡單講就是不合成本啦..

但是如果你有類似像樓主這樣隨機器販賣...這就會有明顯的證據....

不過我朋友也說....一般這種東西,是保智大隊比較會去抓....
一般警察比較不會...除非是績效真的太差的...才會去抓這種的.....

還有說到要釣警察的....

別鬧了吧....一般警察釣魚一定是確定犯罪事實了才會秀出警察身份...
如果拿出正版片...只會被警察默默的買走或著是藉故不買而已...釣不到的啦....
看了此篇文章發現一件事情...
平常有些嘴巴說支持正版~
現在很多人都說溜嘴是用盜版的PS2遊戲!
有點好笑!
就是要多存一些小錢,才有辦法一次敗很多大錢!
badapple wrote:
我沒有辦法正確的告訴您,使用盜版軟體所違反的法條...
但是下面的網址可以作為小小的參考..
http://www.microsoft.com/taiwan/piracy/procedure.htm
除非你有販賣行為,一般不太會去抓個人使用盜版軟體,
因為對警察與正版廠商來說程序太複雜,簡單講就是不合成本啦..

但是如果你有類似像樓主這樣隨機器販賣...這就會有明顯的證據......(恕刪)


其實想向你請教的是"使用盜版軟體"到底是否違法,
這跟樓主的事情發生不大一樣, 按照大大提供的微軟的網址,看到的是

Microsoft 處理仿冒案件之程序
一、與其他軟體著作權人類似,Microsoft 在台灣就侵害其軟體著作權所提起之訴訟,其案件類型大略可分為以下幾種:
1.電腦經銷商在販售電腦硬體時在硬碟中盜拷 Microsoft 軟體 (請參考實際案例一)
2.盜拷及銷售含 Microsoft 軟體之大補帖 (請參考實際案例二)
3.一般企業用戶盜拷及使用盜版軟體 (請參考實際案例三)

其所犯的就是重製與利用盜版軟體營利,明顯的違法,前幾年修法後已經變成告訴乃論,前面文章提到很多了

在家玩盜版遊戲雖然不鼓勵,個人也提倡使用原版
不過事實上以台灣的法律卻沒有違法,畢竟若是說違法,一定有違背到哪個法律條文的

一般企業除非是有內賊,如離職員工的告發,檢察官才願意發收索票去抄,畢竟辦案講究證據
畢竟企業是營利的,相關廠商的民事賠償可以得到較鉅額的賠償

警察不是不捉一般人家庭使用盜版的人而是無法可抓,
至於樓主是因為拿盜版軟體搭配主機販賣,已經明顯是營利之行為了
這種狀況找議員也沒有用,將事情擴大吃虧是自己, 看起來樓主應該只是緩起訴或是緩刑吧,
這也代表現在很多年輕人不懂法律,這也是學校教育的盲點,老師沒教呀~~

剛剛查了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Q&A
http://www.tipo.gov.tw/copyright/qaContent.asp?subtitle=%A8h%A1B%BB@%ABh&type=%B5%DB%A7%40%C5v

一一八、消費者使用盜版電腦程式,是否侵害著作權?
答:著作權法規定著作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專有重製其著作之權利,故除符合有關合理使用之情形外,對他人之著作加以重製,均應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或授權。因此,消費者如將盜版光碟上之著作,例如電腦程式,經由安裝程序重製於電腦硬碟後加以使用,如符合著作權法合理使用情形,則不生侵害著作權的問題;如果不符合合理使用,即屬侵害重製權,將構成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之罪。例如:消費者不慎購買到盜版電腦程式,而安裝在自己電腦內供個人或家庭使用,有成立合理使用的空間,而不生侵害著作權的問題,但是如果是安裝在公司的電腦理裡給公司使用就會有侵害著作財產權的問題。要負民事上責任,如果安裝使用的情況符合著作權法侵害重製罪或使用盜版程式營業之罪的規定時,即須負擔刑事責任。至於消費者買來的電腦裡面被安裝了盜版電腦程式,消費者本身不知情該電腦程式是盜版的而加以使用,此時消費者在使用電腦裡的程式時,僅僅產生暫時性重製的狀況,符合合理使用的規定,屬合法的行為,不會侵害著作權
歡迎蒞臨文森的生活點滴~~
之前上通識課程就是這點。
主張合理使用。
mdada wrote:
這輩子

共有兩個朋友發生這種事情

A

偷了汽車旅館的保險套上網賣一個六塊
面交時 對方遞名片

您好我是戴X斯行銷部經理(對面條子拿V8在拍)

對方念他是學生 不追究

不過這是偷東西 跟你不一樣...(恕刪)



這樣是哪裡犯法了?汽車旅館的保險套本來就是送的不是嗎?
看棒球比賽的樂趣之一,是你永遠不知道那一場比賽會是經典比賽,要是被你賭到一場好比賽,再困難的人生也覺得可以繼續活下去...
小弟前陣子因為車子被撬,所以到警察局小坐了一下,很驚訝的發現......條伯伯的電腦全部都是盜版軟體耶,WINDOWS是盜版,OFFICE是盜版,其他就不用看了吧!

原來可以這樣不許百姓點燈阿?!

P.S.支持正版是正確的,只是檢討說警察有需要這樣窮追小魚嗎?
聞聲 wrote:
其實想向你請教的是...(恕刪)


我問到的的解釋...

使用盜版軟體應該是屬於非法重製的部分...

至於詳細法條...小弟所學並非法律相關...所以沒有辦法有比較明確的答案...

可能要請教版上其它先進....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0)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