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一樣的錢卻沒得到該有的尊重 SONY看不起人 (今天的首賣會)

花田少年郎 wrote:
看看官方公告
http://asia.playstation.com/tch_tw/index.php?q=node/1725
1) 主辦單位將於2007年11月11日中午12:00準時發放號碼牌,當日14:00首賣會開始時,將以此號碼牌決定是否能購得限量豪華組合包(清透黑/陶瓷白)與獲得首賣會限量特典。
2) 請玩家至現場延著排隊方向,發放碼號牌時如人不在現場,將視同棄權。
3) 排隊的玩家若需暫時離開隊伍,請務必告知工作人員,並出示證件供工作人員登記資料,以便於再次入隊伍時作身份核對。*暫時離開隊伍以30分鐘為限,逾時者將視同棄權。
4) 號碼牌如遺失,恕不補發。
5) 抽獎時間為2007年2007年11月11日16:30,主辦單位有權視現場狀況略作調整。
6) 抽獎時,得獎者務必在現場,若不在現場將視為棄權。
7) 中獎者應於期限內提供身分證影本領獎,逾期視為棄權。
8) 所有獎項不得轉讓或折抵其他代用品或金額。
9) 如遇不可抵抗之因素,主辦單位保有調整獎項之權力。
10) 注意事項未盡事宜之處,請以現場公告為主。

哇.....你不在耶......(恕刪)


中獎單據上的名字與個人資料是誰的?發文抱怨者的,還是他的朋友的?

從舉辦活動者的角度來看,辦抽獎除了衝人氣之外,活動順利成功是很重要的。舉辦者給獎的遊戲規則如果要鑽漏洞,大吵可能要得到糖吃。如果發文者的朋友「在現場」,「能證明中獎單據屬於他所有」,SONY沒有理由說一個人不能中兩次獎。

但是,這裡有個關鍵點:主辦單位如何確認個人得獎身份?是否是用「現場發送的號碼牌」?這個號碼牌的特性是「每個人都有獨一無二的號碼牌」,因此適合用來辨識個人,而且,「同一個人不可能有兩張號碼牌」。

所以,如果你朋友拿著的兩張號碼牌,先抽中PSP,再抽中海報,他一樣只能拿一件獎品。

不過你朋友先抽中海報.........該怎麼說呢......有人得西瓜,有人得龍眼......這就是命啦!
因該不能說SONY看不起人吧!!考生如果考上第一志願,而不去登記,上失資格,您能說學校看不起考生嗎??再說"花一樣的錢卻沒得到該有的尊重"其他可以抽獎的人就不應該獲得尊重嗎??下一位獲獎者,就是因為尊重遊戲規則,才有機會可以獲得這個獎項;不是嗎??所以樓主也別太生氣囉,算沒那個運氣吧!!

嗯!!小弟看法與一些人相同,真的要先改標題!!因為現在的社會已有太多不遵守遊戲規則的狀況層出不窮,那不是我們所能掌握!!但是希望能在這個比較理性地方多做溝通...
這是現在的社會風氣嗎??

只要事情不合自己的意就是別人的錯~~
就是別人看不起自已~

自已有事先走就是放棄了中獎的機會啊

不然就不用辦活動了啊~~大家抽獎卷填一填等通知就好了嘛

上來罵SONY有什麼用啊
草原的渡邊君 wrote:
這就是人參,你沒有多拿到一台PSP的命.......(恕刪)


人生﹐不是人參喔

亂入~~~
規定寫的清清楚楚的~
樓主你就自認倒楣吧= =
野豬力量~注入! 哈雷路亞~嗆司 嗚喔喔喔喔~~~~~~ PS3 Xbox360 Wii
我昨天人在現場

我應該有看到你"朋友"

而且我有看到他上台兩次

領了海報跟PSP兩項獎品並很開心的拍照

下了台就把PSP拿給旁邊一位先生

並沒有看到所謂的不能領獎的事

但僅止於活動結束時

活動結束後我就離開

如果事情是發生在我離開後

我就不敢保證了

提供參考
SONY公司對於消費者的『體貼』從一件事可以參考一下:

當年我買了一台P5的數位相機。當時記憶卡是MS卡是128M(我記得比CF、SD貴)。
結果過一陣子他們出了256M(最機車的是256分為兩段式)
再來就是Memory Stick Duo、Memory Stick PRO
...結果舊機種不支援

擺明叫你換機

林小夜 wrote:
我昨天人在現場我應該...(恕刪)


若真有此事,看來不尊重你的是你朋友.
把你抽中的psp變現放口袋了.
天啊! 我好像在看連續劇,標題像獨家新聞一樣聳動,內容也是看到黑影就開槍式的,沒經過實際查證,或是沒根據的事情來大肆宣揚以達到某一項目的(製造仇恨、情緒發洩、詆毀等等...)。我本以為真相大白要收攤了,結果還有深喉嚨跑出來"爆料"!

不知道劇情如何發展,我們拭目以待!
哇!!如果是真的的話!!你上來耍智X被眾人X
還能跟朋友凹回一台PSP,算是值回票價了
不過是丟了個朋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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