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警察釣魚抓到賣PS2加送遊戲配件及須尋求協助~謝謝

你的情形我的建議如下:
一、你在地檢署看到的是檢察官,不是法官。沒交保釋金是因為檢察官認為案情單純(小案件),所以只諭知限制住居或責付。
二、這件除了商標法以外,還有著作權法的問題。兩者構成要件不一樣,前者要「販賣」,後者只要「移轉所有權」、「散佈」、「陳列」、「持有」就成罪。
三、引用最高法院的見解:「刑事偵查技術上所謂之『釣魚』,係指對於原已犯罪或具有犯罪故意之人,以設計引誘之方式,迎合其要求,使其暴露犯罪事證,再加以逮捕或偵辦者而言。而所謂『陷害教唆』,則係指行為人原不具犯罪之故意,純因司法警察之設計教唆,始萌生犯意,進而實施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者而言。前者純屬偵查犯罪技巧之範疇,並未違反憲法對於基本人權之保障,且於公共利益之維護有其必要性,故依『釣魚』方式所蒐集之證據資料,原則上非無證據能力。而後者因係以引誘或教唆犯罪之不正當手段,使原無犯罪故意之人,因而萌生犯意實施犯罪行為,再進而蒐集其犯罪之證據加以逮捕偵辦;其手段顯然違反憲法對於基本人權之保障,且已逾越偵查犯罪之必要程度,對於公共利益之維護並無意義,因此所取得之證據資料,應不具有證據能力。」你的情形屬於「釣魚」,不是「陷害教唆」,所以用警察陷害來做無罪答辯,機率較小。
四、你可以考慮主張「未遂」,因為警察沒有買受的真意,所以買賣尚未完成,但最後可能會被論以「意圖散佈而持有罪」。
五、本件是「光碟」,所以依著作權法第100條、第91條-1第3項,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
六、訴訟過程可能被害人公司會出面,強迫你以高額賠償金和解,因為這是他們的重要收入,你自己考慮要不要和解,如果金額過高就算了,金額不高和解成立或許可以獲得緩刑。
七、不用請律師浪費錢,這種案件如果被起訴通常是簡易訴訟程序,一般不會開庭。在偵查中請律師只會開幾次偵查庭時出庭講幾句話,律師費五萬元起跳。被起訴後案件進入法院,要請律師又要五萬元。
八、以上純屬依我個人理解所做的建議,依照案情不同,或許會有不同結論,僅供參考。


個人比較好奇的是,市面上這麼多在賣盜版的店家不抓,幹麻拿小市民開刀?

上次逛士林就看到一家,好像開了很多年,賣盜版還能賣到連鎖店,一堆目錄就大拉拉的擺在櫃檯,真不知道警察在做什麼?

欺善怕惡? 不敢抓大的抓小的?還是那些店都有交保護費?


ctommy wrote:
因為你的情況聽起來根本就是警察誘惑犯罪,前幾天跟朋友聊到

台灣許多電信警察用釣魚方式,誘惑他人援交因此吃上官司。


釣魚是指讓無犯罪意圖的人犯罪,難道魚自己跳到網子裡叫釣魚嗎??

這個案例根本是樓主"自己"上網拍賣,又不是警察先跟他說"這可以上網賣掉哦",然後再去下標把他抓起來
小葛瑞特 wrote:
請收pm...我也是...(恕刪)


往好處好...你的謎片說不定讓他生活更美滿
FrenchBulldog wrote:
不過南部真的道路像無...(恕刪)


是阿是阿~~
前陣子去南部~~
發覺高雄市幾乎所有人都違規逆向或是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
不帶安全帽~~單行道也都是好看的~~
就算有警車開在旁邊
還是一樣違規~~~
警察也不會理他........
怎麼一個國家南北差異那麼大......
聞聲 wrote:
請問哪一條法規提到盜...(恕刪)


版主所犯的著作權法部份是依 贈送盜版光碟為銷售過程之一部份
並非散播意圖...跟使用也無關

其實把它想簡單一點,
就是到電腦公司買電腦主機,
而電腦公司送您盜版的winxp還原片(或安裝片)
這樣電腦公司犯法嗎 ? 當然是!!!!

至於釣魚,還是很多網友不懂其意

版主已經將犯罪事證張貼於拍賣網站
買ps2主機,列舉送那些片子(可能還暗示其中並非合法版權)
買主應該也有問該光碟是燒的還是原版
版主應該也有回應它是燒錄片吧?或者警察去找版主時也有一併搜獲光碟片吧?
若警察喬裝買主而查獲賣主有贈送盜版片之事實,這一部份不能稱之為釣魚啦

若要真的是釣魚,應該是這樣子

警察: 買你主機有其它東西嗎 ?
賣主: 除配件外其它都沒有...
警察: 可以送幾片遊戲片嗎?
賣主: 我只有幾片燒別人的片子,但不能送你
警察: 送我幾片玩吧,不然我沒法玩
賣主: 好吧....

警察以誘使犯罪行為發生來破獲案件才能稱之為釣魚辦案

不能把警察依法查獲案件都統歸稱為釣魚...
那麼全台灣的數萬警察大家都要帶一支釣竿了

>>>請問哪一條法規提到盜版使用就是違法???
你講的沒錯,但如果是PS3或將來更新後的360,把遊戲複製到硬碟裡面執行,這種情形使用盜版光碟是否構成「重製」,就有問題了。建議還是支持正版才能遠離官司。

買盜片 應該是沒犯法

但是 散播(送人、贈送) 就不行囉

下次要賣什麼東西的話

最好先看一下 是不是正版的

以免自找麻煩~
快請立委出來報料吧!相信上電視應該可以幫到你
1.找法律扶助基金會

http://www.laf.org.tw/tw/index.php

2.現在盜版片,也可做的幾可亂真... 你這個購買人,只要堅定立場,確定自己買的是正版片
或是不知情是盜版片即可,畢竟盜版片上面不會寫 "我是盜版片"

3.保全你那個 "贈片"的網頁,不要被刪了

如果你當初賣 ps2,有說贈片,已經是讓你的 ps2的行情變好,所以盜版片也變成是你要 "賣" 的

http://senmingkao.blogspo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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