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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訴求如下
1:過保PS3必須要有料件維修
2:且維修金額必須維持在合理範圍
主機板5000
讀取頭2500
光碟機4000
3:主機故障必須檢測出故障原因
以及檢測是否一定要更換零件
4:更換後的零件必須要有合理範圍內的保固期
至少1年
5:等待更換料件的時間不得超過7~14天
6:如檢測出不需更換零件的故障原因
必須負責維修
7:更換下來的故障品必須歸還消費者
至於替換新主機的方案
個人是覺得非常不公平
但是有鑑於還是有消費者不願意繼續承擔舊主機的風險
所以提供以下方案
1:60g舊主機回收替換新主機
必須是替換80g以上的版本(含80g)
還要加上一台PS2主機
2:替換的新主機必須提供原廠保固至少一年
PS3型號:60G
購入日期:96.10
購入地點:燦坤3C
PS3 ID:rayleigh
連絡E-Mail:站內信
其他建議事項:
維修真的要透明化,合理化,請sony真的不要當個案來看,謝謝.
PS3型號:60G
購入日期:忘記了,不過也過保了..
購入地點:PCHOME
PS3 ID:sean2000
連絡E-Mail:giveme.1g@gmail.com
其他建議事項:
要我花 4000 塊錢去買她們更新出錯的爛攤子我真的很不甘心。
今天打去維修中心問到的也都只是推託之詞,說什麼 laser head 是消耗品啦一定會壞的..之類的。
我的 PS2 前開著玩24hr 利曼賽車兩三天都沒關機用了五年了也沒燒掉過,CD player聽了十年多了也沒壞過。。
說實在的很難說服我是我的讀寫頭自然壽終正寢。
我就不信他的 lifetime 就這麼準,一年多過保沒多久大家的就開始一台接著一台壞,還大部分是同型號的機台。
但是我覺她們能承認錯且道歉這才是最重要的,她們的問題為什麼要我買單呢?叫他賠都來不及了。
至於什麼合理的價格怎麼定呢,我覺得定價的五折不為過吧 2000....?